“古城维护费”已经不是什么新鲜词了,古城丽江的维护费都收了十多年了,此次的大理“古城维护费”也是旧话重提,早在2009年就有相关部门下文要向来大理的游客收“维护费”。虽然不是什么新鲜词,但对“古城维护费”的争议却从来没有中断过,争议之下,丽江是照收不误,大理后来是不了了之。此次大理在参政议政的两会上,专门提出了再收“古城维护费”,大有“非收不可”之势头,只是这问政于费,还得师出有名。
当然,此次大理重提“古城维护费”并非信口拈来,也是“有话要说”。独克宗城的大火照出了大理古城的消防存在的严重问题,要改造就得要钱,钱不够,向来者收钱似乎也理所当然,正如州长何华所言,大理古城是世界的古城,不只是当地人要去维护,也希望每个到大理的游客能和当地人一起来维护。
所谓“师出有名”,并非只要有个说法就能顺理成章,而是必须得有正当理由,名正才能言顺。大理此番给出得说法算是“名正言顺”吗?如果要师出有名,还必须经得起以下追问。
首先,大理既然是古城,古城的维护是要受法律保护的。按照我国文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国有博物馆、纪念馆、文物保护单位等事业性收入,专门用于文物保护,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古城大理景区的门票收入应是不少,是否真正“专门用于文物保护”?
其次,当地政府投入是否到位?根据我国文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文物保护事业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国家用于文物保护的财政拨款随着财政收入增长而增加。”那么这些年来,大理古城在财政投入上的情况是什么呢?
只有在这些问题上有一本明白账,才有脸面和资格在两会上直陈实情,争取可能的资金支持。而且,即便情况属实,也不能简单地想着以收费的方式解决问题。这样的问政于费的方式,不仅显得简单粗暴,而且也是对游客权益的侵犯。每一个外来游客无论在是门票中,还是在古城里的消费中,都以各种形式对古城的维护完成了应有的义务。如果再次征收“古城维护费”,显然涉嫌重复征收。
当然,古城作为公共资源,理应得到全社会的保护。这种全方位的保护,不仅仅是多方筹款的保护,也需要管理者有更立体的思路。从此次独克宗古城大火来看,资金短缺恐怕并非全部的问题,管理上的漏洞是显而易见,比如消防栓里居然没水,当地消防部门并非没有发现问题,并且还撰写过专门的学术论文,但就是忽略了问题的解决,这显然不是钱能解决的。即便要筹钱,也不应该是一刀切的“收维护费”,而应该有本明白账,让大家看得明白,交的安心。总而言之,问政于费,也得师出有名。
文/周俊
来源:红网
作者:周俊
编辑:易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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