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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戒烟凭什么让纳税人买单

来源:红网 作者:赵茂盛 编辑:易木 2014-02-09 00: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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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消息,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日前印发无烟国家卫生计生委机关管理规定,规定指出,鼓励和帮助吸烟职工戒烟,对主动戒烟并成功戒烟一年的职工给予奖励。(2月8日中新网)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带头下发文件,实施办公场所全面禁烟,明确责任惩罚禁烟不利者,采取措施鼓励和帮助吸烟职工戒烟,值得肯定和赞扬。对主动戒烟并成功戒烟一年的职工给予奖励,只要奖励款来自于对禁烟不利者的个人罚款,做到有奖有罚,本无可厚非;可问题是,公仆戒烟成功,凭什么要拿公款奖励让纳税人买单?
  
  中办国办禁烟令,明确规定“严禁使用或变相使用公款支付烟草消费开支”。既然公共办公场所禁止吸烟,那么公职人员理应自觉践行,主动戒烟,即可遵守禁烟令,还有利于自己身心健康,是一举两得的好事,何以要变相拿公款鼓励职工戒烟?拿纳税人钱奖励戒烟职工,无疑是种娇惯式的鼓励职工戒烟的做法,即有悖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滥发奖金的精神,也是拿纳税人钱不当回事儿,荒诞离奇,既不合理也不合法。
  
  众所周知,烟草不仅危害吸烟者的健康,还是项社会公害,吸烟更是种不良嗜好。公职人员吸烟只有危害没有功劳,为戒烟反而还要用公款奖励,不只让人哭笑不得,而且令企业职工情以何堪?试想,许许多多工作在防火一线的企业职工,为了生产安全不得不戒烟,企业会为此奖励他们吗?面对那些为生活所迫不得不戒烟的农民工,谁又会补贴他们窘迫的生活?退一步说,即使通过公款奖励,鼓励了一些公职人员因此戒烟,谁又能保证往后烟瘾不会复发?
  
  实际上,早在2011年卫生部为创建无烟机关,就采取了对主动戒烟并成功戒烟一年的职工给予500元的奖励措施,这次重提旧政,反而证明,发戒烟奖金控烟不是什么良方,只会催生各单位借此滥发奖金,这些年也不知发了多少戒烟奖金。只奖励“改邪归正”抽烟者,就会让健康生活的人感到有“损失”,等于认同“会哭的孩子有奶吃”,只会产生不良的教唆,何况花得都是纳税人血汗钱,面对捉襟见肘的医疗资金,更需将有限资金用在治病救人刀刃上。
  
  公仆戒烟让纳税人买单,犹如让不抽烟的人抽“二手烟”,即感觉很不合理还有被误伤的味道。禁烟的办法总比困难多,治疗顽疾要下猛药,中央禁烟令就是一剂猛药,只要严格落实就会取得成效,何须另起炉灶。其实,之所以“慵、懒、散”等机关病屡禁不止,就在于平时对公仆管理失之于严,过于娇惯,动不动就拿金钱去治陋习,殊不知这种急功近利的做法,反倒是一种纵容。公职人员由纳税人供奉,理应自觉遵守戒烟令,由纳税人为公仆戒烟买单,且不说效果如何,真正的要害还在于有违社会公平。
  
  文/赵茂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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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赵茂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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