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立足湖南经济发展不足的实际,《实施意见》突出了经济改革。湖南作为中部省份,在经济发展水平上,与发达地区相比,还存在不小的差距。2013年湖南全省GDP总量为2.45万亿,全国排名第十。要缩小与发达地区经济发展的差距,甚至实现后发赶超,湖南的出路在深化改革。正是基于湖南发展不足、发展不优的实际,《实施意见》关于经济方面的内容有6个部分,即第二至第七部分,包括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推进市场体系建设、转变地方政府职能、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深化农村改革、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等内容,都是在中央《决定》精神的统领下,体现湖南特点的自主改革创新举措。《实施意见》用一半以上的篇幅来谋划经济体制改革,旨在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的牵引作用,实现湖南经济的跨越发展。
其次,围绕湖南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实施意见》突出了分类指导。《实施意见》在顶层设计和起草过程中,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来谋划改革思路、制定改革举措。文件起草领导小组深入调研湖南发展现状,专题研究重点问题,前期列出了20个研究专题,广泛听取专家学者、基层群众、企业代表等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始终坚持正确、准确、有序、协调推进改革,加强分类指导,分清轻重缓急。《实施意见》围绕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重点谋划推进本省能主动作为、各方面条件已基本具备的重要改革,在国资国企改革、政府职能转变、农村综合改革、城乡一体化改革、文化体制改革、法治湖南建设、两型社会建设等方面寻求突破口和着力点,制定的改革举措,既回应了人民群众的呼声和期待,又符合湖南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
再次,依托湖湘儿女的戮力同心,《实施意见》突出了真抓实干。湖湘儿女自古有敢为人先的勇气和豪情,敢于大胆探索、先行先试。湖南走在全国前列探索建设“两型社会”,以不计眼前利益和得失的胸怀,放开手脚积极创新,取得了可以示范全国的成绩,无愧于国家级示范区的金字招牌。正是有这样善做善成的领导集体和勤劳智慧的湖湘儿女,《实施意见》突出强调“真抓、实干、深改”就有了十足的底气。《实施意见》制定的改革措施,将全面深化改革从认识层面落实到行动层面,具有切实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尤其在中央部署明确、省内基础好、方向明、见效快的改革项目上,真正解决了“怎么改、如何改到位的问题。”
相信有了《实施意见》的科学指导,辅以湘人的实干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湖南特色”必将在成果检阅时大放异彩、熠熠生辉。
文/驭曦
来源:红网
作者:驭曦
编辑:艾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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