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党员干部是不允许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第二条就明确规定:“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即禁止经商和兼职取酬活动。那么,为何作为养路段党组书记的陈大为,敢租下公家铺面进行营利,当记者采访时居然还回复“租金我收了,有问题找纪委”这样有底气的话语?
让我们看一下交通局纪委给出的答复,就可以得到答案。当记者再次采访交通局纪委工作人员的时候,得到的答复竟然是“已经接到举报,因太忙还未正式调查!”作为纪委部门,在接到举报后就应该立即找相关当事人了解情况,并到实地进行调查了解,尽快做出答复。但是,仁寿县交通局纪委却以工作太忙为由搪塞了事,着实是说不过去,也让这位养路段的党组书记有了“底气”。
笔者认为,作为党员干部,应该切实遵守党和国家的相关规定,不行违反规定之举,要勤政廉政,一心为民。作为纪委部门,肩负着纪检监察、监督管理党员干部的重任,要切实履职尽责,对于群众举报的涉及党员干部问题,要积极采取措施,将群众反映的问题调查清楚,并按照相关规定来办理,给出群众明确答复。
“有问题找纪委”,该说法没有错,但是“租金我收了,有问题找纪委”就显得有些“底气”,甚至是“霸气”,再加上纪委以“工作太忙”为由拖延办理,就更加凸显出“官官相护”的色彩。笔者认为,作为仁寿县交通局纪委,应该切实树立群众利益至上的执政理念,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正所谓“群众利益无小事”。
作为党员干部,该有的是勤政廉政的大气,而不是以权谋私的底气,更不是所谓“官官相护”的底气。殊不知,任何违纪违法的行为,都会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因此,作为党员干部,只有始终将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廉洁从政,一心为民,才真正称得上是人民的好公仆。
文/刘刚
来源:红网
作者:刘刚
编辑:易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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