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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权执法的“城管”现状亟需改变

来源:红网 作者:邓正耳 编辑:易木 2014-03-05 00: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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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的城市管理就是一个筐,别的部门不管的都往里装”,关于城管的话题,始终是历年两会的热点之一,据悉,今年全国两会,江苏代表将联名提交议案,建议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管理法》。议案建议,现在各地的城管“每人一把号,各吹各的调”,建议成立国家城市管理总局作为主管部门,与住建部“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目前,这份议案草案已被参加全国两会的江苏团代表带上会,并将联名提交。(3月4日《现代快报》)
  
  城市管理体制上的乱象,从城管制服上就能看得出来,在南京是绿色的,但在其他地方还有黑色的,蓝色的。光是这一点,就大大影响了城管部门的形象,也直接体现了城市管理体制上的不统一。而公众对城管部门的一些看法,或许远不只在“形象”上。自城管成立的这些年以来,由于它只承担执法职权,限制各类违法行为,且管理的对象多为社会底层人员,因此有悖于公民同情弱者的心理;加之全国城管组织无序发展、肆意扩大自己职权、不分优劣增加城管人员,且系临时工,出现不少暴力事件,因此造成在民间的地位与名誉受损。
  
  一旦出现城管与群众对立的事件,公众就立刻会纠结于城管暴力执法打人伤人、城管是临时工这些观点命题。但是需要直言,城管部门做了很多工作,维护城市环境卫生,保障城市运转秩序,甚至当出现北京小贩崔英杰刺死城管等案件,从城管打死人到城管被人打死,依然不能改变城管形象被误解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是因为城管部门的诉求没有一个统一的发声渠道。
  
  就目前而言,全国各地的城管部门各行其政,特别是在体制上,可以用“儿孙满堂,尚无爹娘”来形容,各市、各区有城管局,但是“省里无厅局、国家无部委”,设立一个统一的牵头部门、确立全国统一的管理体系极为需要。如果有一个全国性的主管部门,至少可以牵头来解决一些有共性的问题。
  
  中国现在最大的问题是,不少民众总感觉“政府在欺负人”,要彻底解决城管执法不当的问题,除了依据科学发展观的思路去协调城市发展,不让大城市发展得太快,以及切除中国社会“暴力文化”的链条之外,更关键的,还是要落实依法治国,不让城管的执法权限在法律上继续处于“灰色地带”。而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管理法》,一是可以为全国创设一种制度,一种可以有明确参照的行为模式,让城市管理有法可依,有据可依,二是可以提供处罚与执行的模式与经验借鉴,明确哪种情况可以有哪种处理方式,就不会出现城管人员“可收可不收,该罚不该罚”的尴尬。
  
  无论如何,政府的思路决定城管的出路。在未来,地方政府不应“一切交给城管”,城市管理也不是各职能部门之间简单的业务配合,而是首先要厘清各职能部门的法定职责,进一步相对集中执法权,从源头上解决多头执法、权责交叉等问题,真正建立起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从而提升城市管理的效能。
  
  同时,城管人员们也应该苦练内功,提高素质,参照公务员管理制度,进一步提升自我素质,努力适应岗位要求;积极倾听民情,在实践中努力破解管理和执法上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提高实际工作能力;努力打造一支思想端正、业务精通、作风正派、言行规范,形象优良的城管执法队伍,实现与群众的“鱼水情深”。
  
  文/邓正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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