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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流转要以促农增收作为抓手

来源:红网 作者:文飞 编辑:易木 2014-03-07 00:04:45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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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3月6日上午10时30分,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新闻中心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举行记者会,邀请农业部部长韩长赋,总经济师、新闻发言人毕美家就“扎实深化农村改革,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3月6日新华网)
  
  发布会上,主要对加快发展农业现代化,尤其是被社会广泛关注的农村土地流转问题作了解答,并定下了“农村土地流转不能搞强迫命令”的基调。在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今天,农村土地流转可以说是大势所趋,但是从个别有一些地方下指标、定任务、赶进度的做法来看,政策还需更加切合实际。
  
  土地流转必须以促农增收作为抓手。通过引进农业产业化企业,积极推广“公司+基地+农户”三线模式,支持鼓励农民参与土地流转,通过扶持一批种养大户、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经纪人,以期达到农业产业化发展和促农增收的双赢局面。这种做法在前几年已经开始发挥作用,但是在操作过程中,一定要把关严格,保证“自愿平等,价格公道”的基本原则,既要严防干部在参与土地使用权流转过程中的各种腐败,又要对流转过程中“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现象加强监督。
  
  土地流转必须控制“失地”风险。农村土地流转也给很多企业带来了发展的新机遇,政策出台之后,很多资本流向了农村市场,为农民增收提供了前提。但是笔者认为,土地作为贷款的抵押物,还有值得推敲的地方,一旦由于抵押贷款到期无法偿还,农民就会失去土地的所有权,其带来的社会风险将是无法估量的。
  
  土地流转必须控制“失业”风险。农民在讲土地流转出去之后而离开土地之后,“失业”之后该何去何从,我们既要通过集约化土地种植让一批农民称为雇佣工,又要通过职业技能培训等方式引导农民走上新的就业岗位,才能最大程度的规避因土地流转而“失业”给社会带来的不安定因素。
  
  有了好的政策还需要好的执行者,地方政府作为农村土地流转的直接执行者,要坚持有助于流转双方互利双赢的原则基础上做好理论论证、舆论宣传,以此来加快农村脱贫。惟有如此,农村土地流转才能真正成为适应经济形势、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利器。
  
  文/文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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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文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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