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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乞丐问题离不开国家层面的救助

来源:红网 作者:张松超 编辑:易木 2014-03-19 00: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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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3日,凤凰卫视《社会能见度》栏目报道了“东莞丐帮”调查,报道了犯罪团伙用各种非常手段使人致残,逼人乞讨。近日,该报道视频被发上微博,引网友热议,称犯罪团伙的做法令人发指。对于碰到职业化乞丐该不该给钱,也成了网友讨论的焦点。(3月18日沈阳网)
  
  采取人为手段使人致残,限制人身自由,逼人乞讨,这种行为很明显已经构成了暴力犯罪,根据刑法第262条之规定:以暴力、胁迫手段组织残疾人或者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乞讨,可构成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如果情节严重,最高可判处七年有期徒刑。而在报道中,这些“丐帮帮主”人为使儿童致残的行为更为严重,所以,对于这种严重的暴力犯罪行为,必须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但是在该报道中,即便是有人亲自去公安局举报,却仍旧以不归自己管为由被拒,在此,尽管整治乞丐工作确实需要民政、公安、城管等各部门的密切配合,但是登门报案竟被拒,人命关天,对于这种不作为的行为,也必须要受到谴责。
  
  然而,透视这一行为,我们也需要认识到整治乞丐这一问题的复杂性。因为除了“丐帮”之外,还有职业乞丐,他们以行乞为业,针对这一群体,根据之前国家出台的相关规定,对于流浪人员的救助还是要遵循自愿的原则,而在拒绝救助这一块,目前管理中还缺乏法律依据和执法手段,致使“职业乞丐”成为了一个新的管理盲区。
  
  在此语境下,就必须要对现实当中的乞丐问题进行调查,结合具体的调研结果出台相关的立法措施,最终解决这一管理的盲区。所以,在所有的国家救济当中,法律救济是第一位的,因为不管是相关部门的管理行为还是打击暴力犯罪行为,都必须要做到有法可依。与此同时,政府和社会的福利救济必须跟上,给他们提供最基本的生活保障,从而让乞丐能够维持基本的生存问题。
  
  但是需要认识到,解决乞丐问题,仅靠国家层面的法律和福利救助是远远不够的,毕竟这样的救助只是一时的,不可能长期性的解决这一社会问题。而要想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需政府部门最大限度的延伸和扩大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并把这一制度惠及进程务工的农民工等困难群体,从根本上减少乞丐的数量。
  
  乞丐问题确实影响着城市的市容,但是其也关系着整个社会的尊严,而提供安全感,从而保障最基本的生活,也是任何一个国家都应该为公民提供的最基本的公共服务。而就行乞这一行为本身来讲,采取自愿的方式,并没有非法占据他人的财务,却也在法律许可的范围之内,但是我们却需要看到,这一行为换取的是公众的同情心,久而久之,势必会透支公共道德,这也是我们近些年来明显感觉到人际关系变得冷漠的一个重要原因,毕竟信任一旦透支,修复起来极不容易。
  
  所以,解决乞丐问题,离不开国家层面的救助,因为这不仅关系到行乞者的生活尊严,更是关乎公共道德,两者都经不起损害,也只有每个人生活的有尊严了,整个社会才会更加美好。
  
  文/张松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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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松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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