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资源是社会公共资源,是进行信息传播,政令上传下达,群众意愿反映的公共平台,是社会主义思想建设的重要阵地,有着不可动摇的地位。然而,近年来,新闻敲诈、假新闻和新闻“三假”扰乱新闻采编秩序,损害新闻采编队伍形象,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影响新闻媒体在社会的公信力。
新闻报道,传递着真善美,揭露着假丑恶,是强大的社会监督力量。可熙熙攘攘皆为利来,却正是因为这样的力量,让不少别有用心的人生出了“有利可图”之心。有人甚至是记者,利用人害怕丑闻曝光的心理,在拿到新闻之后,第一时间不是调查、报道,而是和“当事人”联系,“私了”成为“化解”丑闻的不二手段。只要给钱,可以昧着良心撤下负面新闻,帮着掩盖事实,而这也成为有些记者敛财的手段。就曾有过这样的事件,2010年7月以来,《中国特产报》社记者刘会丽、郭焕璋、杨飞三人多次到宁夏永宁县、灵武市,对地方存在的个别问题进行反复采访,并以报道当地占用基本农田、拖欠工程款相要挟,迫使当地党委宣传部和政府部门先后三次交纳专版宣传费,共22万元,在收到宣传费后,《中国特产报》刊登了当地相关的正面宣传报道。甚至有人为了“私了”的利益,编造出新闻,进行欺骗和讹诈,要求“当事人”“当事部门”拿钱消灾,威胁不给钱就报道。这已经成为新闻部门行业内大家心知肚明的敛财手段,也让不少“受害者”叫苦不迭,“防火防盗防记者”也成为不少单位的私下流传的口头宣传语。
在市场经济的今天,新闻媒体被发行量、收视率捆绑,为了抢得眼球,提高发行量、收视率,有的媒体、记者不琢磨如何办好媒体、做好报道,却在新闻源头上大做文章,不惜违背新闻报道的真实性原则,捏造新闻事实,造谣传谣,以受众为消费品,利用媒体平台这个公共资源,只为赚得自己腰包满满。也有的记者为了抢得一手资料,抢得第一时间,对新闻事件不加调查,就轻易发表,最终被爆出是假新闻,抢得先机却失了“贞操”,得不偿失。曾在去年,有一条新闻报道,外国小伙子扶起中国大妈,结果被讹了一千八百元。新闻一出,引来议论纷纷,给“道德失信”的负能量舆论再添了一笔。结果真相曝光,该外籍男子无驾驶证,所驾驶摩托车无牌照,在人行横道内将中年女子撞倒,最终警方介入,扣留了肇事车辆并对其处罚。
新闻记者曾经被称作“无冕之王“,拥有着监督、把关的力量,而媒体,在很多人眼中则成为操作舆论的方向盘。媒体、记者担任着特殊的社会职责,有着与平常人不一样的特殊地位,享有一些特殊权利。真是这些地位和权利,成为有些人眼中的绿色通道。假媒体机构、假记者证层出不穷。“假的”自然毫无职业道德和操守,这些“李鬼们”以利益为目标,拿着假证件招摇撞骗,享受着特殊的社会资源,四处敛财,吃拿卡要。
为何新闻“假丑恶”会如此盛行?第一,新闻行业在社会的特殊性成为有利可图的代名词,被人为塑造成敛财的通道,而由于缺乏严格、有序的管理,有效的机制,不少人有机可乘,尝到甜头之后,不愿收手;第二,缺乏监督。一旦出现了新闻敲诈、假新闻或者新闻“李鬼们”,如何去监督,去举报?媒体本身就有监督功能,你去举报,最后还是得通过媒体?很少有人知道在这种情况下,还有什么部门是受理媒体徇私舞弊的,于是息事宁人是大多数人的心态,不敢得罪媒体,只好忍气吞声;第三,曝光机制不够,不少的“假丑恶”被揭穿之后,他们并非偃旗息鼓,而是换个地方卷土重来。曝光机制的缺乏,让公众在这方面获得的信息并不多,二者的信息不对称,让这些人钻了空子;第四,现在的不少新闻媒体,收入来源完全依靠于广告,广告部门成为整个媒体的利润来源。在这种情况下,新闻采编部门处于弱势地位,十分被动。有些时候不得不受制于广告经营部门,任何新闻报道都需要先为经营让路,使得新闻采编不独立,又何谈公平、正义?
第五,记者队伍管理松散,社会上甚至认为记者是个体力活,只需要有胆子就行了,当当卧底,爆爆丑闻,就行了,而缺乏对记者的专业要求,不少没有接受过系统学习和培训的记者也走上了这个岗位,担任着社会监督者和把关人的角色。由于缺乏新闻道德观的束缚,过于追求新闻的表面噱头,不了解新闻的实际要求,在工作过程中,容易走上歪路。第六,对于新闻记者,不少人长期以来自嘲为新闻民工,工作辛苦,但是报酬并不多,而对优秀新闻工作者形象的称颂尚不足以让这个光荣称号成为行业引导力量,于是,有时候,在巨大的利益诱惑面前,有的新闻从业者丧失了判断标准,“贞操”不保。
新闻敲诈、假新闻和新闻“三假”(假媒体、假媒体机构、假记者)扰乱新闻采编秩序,损害新闻采编队伍形象,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影响新闻媒体在社会的公信力。省委“明确责任,动真碰硬”,重拳出击,决心重拾新闻“节操”。光有决心还远远不够,如何重拾新闻“节操”,还需要行动。
首先,成立打击新闻敲诈和新闻“三假”活动的领导小组,这就让公安、工商、税务、通信、广电、出版、网络、外宣、记协等部门合力拧成一股绳,把监督、查处力量渗透到社会的方方面面,让新闻行业的“假丑恶”无处遁形。其次,惩处绝不手软,动真碰硬,坚决取缔假媒体、取缔假媒体机构,坚决查处假记者,查处新闻敲诈、违纪违规违法行为。而对于管理部门,凡属于疏于管理出现新闻敲诈和“三假”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的责任。再次,欢迎社会监督,开通举报渠道,不少相关部门开通了举报电话,在红网等常年开设网上举报专区、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社会举报投诉。在主流媒体上曝光“假丑恶”,对已经注销、撤销的媒体名单,也要在媒体上公布,让全社会来监督。除了针对“假丑恶”的严厉打击,还需要对现有的新闻队伍加强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的培训力度,未雨绸缪,防范于未然。树立正面典型,加强正面引导。新闻报道和经营创收活动两分开,保持新闻报道的独立性。
打击新闻敲诈、假新闻和新闻“三假”,维护群众利益、维护党委政府形象的迫切要求,是贯彻党的群众路线、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的迫切要求,是整肃新闻传播秩序、提高新闻媒体权威性和公信力的迫切要求,湖南此次重拳出击,将其摆在宣传工作的重要位置,狠抓落实,定能重拾新闻“节操“,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文/朴鲁
来源:红网
作者:朴鲁
编辑:艾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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