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说对这起法官大人打人事件,云南高院的回应还是很及时的,这是令人有点欣慰的地方之一;另一点是网络媒体在晒出被打保安的照片时,眼睛部分打上了马赛克,所体现的人文关怀。尽管,对于云南省高院来说及时信息通报属于自身的责任,不过,这也算难能可贵的。
打人总是不对的,即便忽略法官大人的身份,每个人也该有这样的常识。打架斗殴虽然哪里都有,但面对一个毫无还手能力的人仍然痛下毒手,这事就应该有一个说理的地方,而让施暴者受到应有的惩罚。哪怕是警察面对愿意投降的犯罪嫌疑人,都是不可以像法官大人这样,按倒在地拳打脚踢还扬言弄死谁的。
所以这个事件备受关注,公众对施暴者法官身份如此敏感,是因为法庭本来就是一个说理的地方,法官便是是非曲直的裁判者,当人们受到不公对待的时候,往往会在这里解决问题。法官施暴等于本该说理的地方已经无理可讲,大家只能以拳头说话。法官作为公平正义的化身,好像最圣洁尊严的圣母成为“海天盛筵”的“外围女”一样,有失体统与尊严。
我在翻阅新闻的时候差点被网友注册的“黎泰军”微博所发的“文章体”忏悔书蒙混过去。这也让我想到黎泰军大法官,善后的能力确实如其岳丈大人所言的“情商太低”。无论作为事后的舆论补救还是出于对被打小贩的歉意,黎泰军法官似乎都有亲自道歉的责任而不是劳网友动手为之代言。根据新闻的内容,第二次交涉,黎泰军的态度让众人觉得有点意外。“他说他已向单位交了底,态度非常决绝”,不但不愿意赔偿也拒绝了向被打保安书面道歉的要求。这位“注册网友”所要表达的其实正是对于法官大人拒不书面道歉的调侃或者羞辱。
可是,无论法官大人是“对不起领导栽培”也好,还是云南省高院会“给市民一个交代”也罢,这件本并不复杂的事情,除了媒体对至今仍心存恐怯的小保安的零星报道,我再难寻他卑微的影子。对于打人的法官,他真正对不起的应该是被虐的保安;对于云南高院更应该给保安而不是市民“一个交代”,对保安有了交代自然也就对市民有了交代。施暴法官“向单位交了底”因此态度大变,“单位”目前来看虽无“纵枉”也只是对市民交代,假如市民不要“交代”是不是就可以不“交代”了?对于一个以法律公平为最高信仰的地方,若有浓厚的法律意识氛围这事基本就没有发生的可能。
您看,最不该痛下毒手的法官居然公然打人;本该向受害者道歉的却对组织与领导心怀歉疚;本该向法律“认罪”的人却向领导“交底”;最后剩下可以说理的地方却要向“市民交代”。被打保安那卑微的身影,会否因为“市民”关注度降低,烂尾新闻导致烂尾处理,而最终消失在我们视野里?这是令人不太放心的地方。
文/猫之鱼
来源:红网
作者:猫之鱼
编辑:艾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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