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趣爱好对于一个心理正常的人来说是至关重要的,也是必不可少的,当然了,官员也包括在其中,只不过,官员的兴趣爱好不得越过道德的底线,需要模范地遵守国家法律。2.8万的天价球票,对于一个普普通通的官员来说,确实有些离谱了。
事发后,当事人称球票是一位经商的朋友王某赠送的,但他当时并不知道是VIP套票,也不知道其价格,并表示将看了的3场比赛的3600元票钱还于王某。然而在每张票上标注了1680元票价的事实面前,郭爱东的说法就过于苍白无力了。很显然,郭爱东这样的辩解已经充分的证明了他是明白自己的这种行为是不符合党纪国法的,然而,却依旧挡不住“超近距离”享受球赛带来的快感,莫非一个VIP套票就能砸晕了这位政协副主席?
这位郭副主席没能正确的将兴趣爱好与公权力分别开来,才是出现这个问题的关键所在。兴趣爱好确实可以涵养身心,但爱好也要分出“公”与“私”,换句话说就是“君子爱物应取之有道”,不能单纯的为了兴趣爱好而越过“公权力”的红线。“不怕贪官不上套,就怕他们没爱好”,社会上的一些人为了借助领导手中的绝对权力,挖空心思揣摩领导的兴趣爱好,正因如此,不少领导干部的“爱好”都成为了行贿者攻击的“死穴”。
笔者认为,要预防和根治“爱好”式腐败,首先要有效引入外部监督,通过法律制度的强制约束,把官员的爱好控制在自己实际能力之内;其次要充分利用各种教育活动,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建设,把“公”字作为作风建设和预防腐败的“总开关”,让官员懂得坦荡做人、谨慎用权的道理,把“公”作为基本的职业操守,不能以权谋私,更不能假公济私。只有“公”字在心,才能在私利面前把牢自己,守住底线。
文/庞俨哲
来源:红网
作者:庞俨哲
编辑:艾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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