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齐划一的校服穿在学生身上,的确是一道靓丽的风景线,可这些包含青春时尚元素的校服,如果穿在爷爷奶奶的身上就有莫名的尴尬。老人穿校服并非赶时髦,却因无奈,因为孙辈的校服是学校强制要求统一订购的,而校服还新着时,学校又会要求学生统一订购,还新着的“旧校服”就留给老人穿了。学校热衷于校服的统一订购,动因无外乎利益推动,学生及家长虽然不情愿,但在学校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培养孩子集体荣誉感的名义之下,学生及家长不得不向强制妥协。
不可否认校服的确有利于校园文化的建设,培养孩子的集体归属感,建立学生平等相处的氛围。可无论怎样的名义,强制统一订购校服也违背了《民法》的基本原则,《民法》视野中的财产关系应该遵循意思自治原则,购买者有自由选择商品的权利,并拥有对商品的知情权。整齐划一的校服让学生及家长无从选择,被教育的名义绑架的家长难以拒绝学校的要求,即使孩子即将从小学毕业。因此强制订购校服不仅暴露了学校对基本的法治精神的漠视,还会造成校服的浪费。
老人穿校服不能仅是一个笑谈,而是法律的尴尬,应该由行政教育部门制定法规进行约束,让意思自治的法治精神在校服订购中更有操作性。应该把校服的订购交给市场,校服的款式、价格、质量都可以让市场来制定,并建立行业准入统一标准,让学校及家长可以到商店自主选择,建立校服回收循环利用机制,让毕业时仍穿不坏的校服重新进入市场流通,避免资源的浪费,也可依此培养学生的环保理念。
文/刘勋
来源:红网
作者:刘勋
编辑:艾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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