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给情人的承诺书被捅上网络,结果是可想而知的。尽管男女间的那些事,从来都是公开的秘密,但被拿到光天化日之下,却永远具有精彩的看点。给情人写承诺书,无论是正当的情侣间,还是偷情的男女间,都在男欢女爱的“基本动作”之内,说其“肉麻”,反而显得有点不识风流了。因此,不能以这份承诺书的“肉麻”,去讥讽承诺者的无耻——因为,到了这个份上,往往都是海誓山盟的。
倒是写这份承诺书的周某在事发后的“悔悟”,让人一下子从相对轻松的调侃中严肃起来。周某说:“我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被她这样威逼已对不起组织,我同意接受党纪处分。”从给情人写承诺书到“对不起组织”,其中的跨度实在有点大。难道是因为写这份承诺书的手,曾经握紧拳头宣过誓?抑或因为周某是浙江衢州市原衢江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书记,才在这种男女苟且之事暴露后,还没有忘了这种官场用语?
其实,周某“保证不去碰老婆”,最对不起的应该是自己的老婆,不仅如此,周某应该“责怪”组织才对。因为,是组织给了权力,是权力让周某与情人相识并难解难分。
可不是么?“2006年,由于一起工程招投标事件,方某认识了当时在衢江区纪委工作的周某。两人在此后便有了更多交往,没过多久就发展成为了情人关系。”55岁的周某,要是没有“一起工程招投标事件”,哪会交上这段“桃花运”?而维系这段男女关系的纽带,也不是55岁的周某“每星期必须与你发生4次关系”的承诺,而是“她一直利用我帮她办这事办那事”的权力。那么,是“组织”给了周某权力,而不加以管束,才“促成”了这桩权色交易。
因此,“对不起组织”这种官场用语就不必了,倒是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别把权力当做满足私欲的“春药”。55岁的身子骨,如果没有权力“壮阳”,“每星期必须与你发生4次关系”的承诺,也不具备多少诱人的魅力。从这个意义上说,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如果还记得自己是组织的人,就要懂得在与婚外异性的交往中,别把对方对权力带来的利益的觊觎,当作对自己个人魅力的钦慕。
如果周某没有“别的事”,“承诺书”只是一个供人调笑的丑闻。但周某觉得“对不起组织”,就让这种并不少见的男女苟且之事,从道德层面上升到官场腐败。看看,出了丑的周某,首先想到了“对不起组织”,这算是他的组织觉悟,还是一贯用来实现个人欲望的官腔?
文/知风
来源:红网
作者:知风
编辑:易木
本文为红辣椒评论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