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说,品舌尖美味,讲别样人生,做为一档纪实性很强的节目,如此节外生枝的被卷入“抄袭”之争,很有些脱离正题。可就其“央央”大台身份,尤其国人眼下在原创、版权、诚信等诸方面表现出的“中国特色”,还真有必要来一些“小题大做”,做一番“歪题正解”。
那么,“有图有真相”之下,一些网友的“明察秋毫”,特别能“较真”,是否属“鸡蛋里挑骨头”?而制片方标榜的事出有因,真正“原创”,是否就那么无懈可击?
凭心而论,网友在不明就里(制片方获相关授权)情况下,能发现剧中“雷同”处,并能从原创、版权等角度予以质疑,确属好事一桩,值得提倡与发扬。而反观制片方表现,显然不那么十分“优雅”,非常“完美”了。
比如在对片中飞鱼镜头的处理上,其“被授权”当然无疑,“能拿来”也没异议,然而,在“他山之石”,用以“攻玉”后,在画面上注明其来源,在适当处标明其出处,总可以吧?要知道,片子不存在抄袭,不代表其就能与“完全原创”画等号。既然制作时,有些镜头存在“复制”与“粘贴”,为何还要口口声声,一再强调其“原创性”呢?
诚然,《舌尖上的中国》是美食纪录片,人物、美食是主要部分,不可能花长时间和精力去拍摄飞鱼习性(导演胡博语),但美食再可口,纪录再真实,也不能成其如此“大胆”拿来的理由。事实上,公众对其此番“舌尖美味”,还是很欣赏的,对其中的“人文理念”,还是很认可的。然而,当美味品鉴之余,站在“舌尖”之上,再对咱们的原创氛围、版权生态、社会诚信水准等,来一番“横看侧瞧”,进行一番“望闻问切”,情况就未必那么乐观了。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对“舌尖”上的“飞鱼”,来一番“咬文嚼字”;对此喧闹中的“抄袭”之争,做一番“歪题正解”,很有必要。
文/张兰军
来源:红网
作者:张兰军
编辑:艾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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