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建设“华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5月3日上午,伴随着挖掘机的轰隆声,河南中牟县刘集镇大冉庄村的县文物保护单位——王在之故居险些被拆除。4日下午,中牟县公安、文物主管部门有关人士表示,此次事件只是意外,王在之故居将不会在大冉庄征迁中拆除。(5月5日《大河报》)
“只是意外”,这样的答案早在意料之中;而所谓“挖掘机在拆紧邻的民房时不小心砸到了故居”的表态,显然更是掩饰多过解释;至于“民警已对司机进行了批评教育”的处理结果,更是让人会心一笑——什么王在之故居,逃不过“保护性拆除”的厄运。
2012年,位于重庆的原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重庆行营被拆除,面对舆论质疑,当地文管部门回应称,这是“保护性拆除”,将会原地复建。而王在之故居也很可能被先拆再复建,准确说,最多有如此好运,最坏可能片瓦难留。
之所以下此定论,原因有三:一来,拆拆建建是一方财路,当地政府和开发商绝不会跟利益过不去,“华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一旦建好,财富价值比原来的破落院子不知道要翻多少倍;二来,王在之故居已经纳入拆迁范围,并已通过政府通告的形式公示,不可能不动工,虽然会违反《文物保护法》的规定,但被拆几乎是肯定的;三来,拆个把文物保护单位都是小事,“维修性拆除”、“保护性拆除”……前车之鉴,历历在目。王在之故居,一个民国的不怎么知名的破落院子,必然难逃利益合谋。
在村民的眼中,这座院子是一位传奇人物、一位爱国人士的故居;在当地文物部门看来,非物质文化遗产可以和原有文物“和谐相处”。但对利益合谋者来说,这是一颗烫手的山芋,一颗不得不拔掉的钉子。留下文物可以留下美谈,但也会带来后患,何况人言可畏,如果迫于压力屈服,以后的事儿就更难办了,等风平浪静后,挖掘机还是会轰鸣而来。
正如网友所说,没有的文物重新复制,已有的文物强制拆除,这符合某些地方的一贯作风。文学家阿英曾痛心疾首说到,我们的文物“如果让这些不肖子孙毁灭了,倒不如让外国人保存起来,总不至于毁灭,还能留存在人间”。对比新闻中的图景来回味这句话,更加深以为然了。
常言道,“拆迁是最快速的致富”,这显然还不够准确,应该加上一句——“还是永不停歇的提款机”。自取灭亡式的疯狂是无法阻挡的,但强拆古迹的人必然会被钉在耻辱柱上,因为历史一再证明,纵使你起高楼、宴宾客,终究还是会楼塌了。
文/北楚
来源:红网
作者:北楚
编辑:艾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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