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国家信用体系能防范失信行为,规范我国社会发展秩序,其好处毋庸赘言。以政务、商务、社会、司法等四大领域为主体的信用体系建设方案让人看得高兴,以为终于可以重建我国社会信用。但再看实际操作却让人失望,光鲜亮丽的方案下是“只挑软柿子捏”的窘迫现状,是缺少政务、司法的半截子信用体系。
政务、司法透明度差,是阻碍社会健康发展的一块“硬骨头”,一直以来饱受诟病。此次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给提高政务、司法透明度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契机,但令人失望的是,建设者在这块“硬骨头”面前又一次退缩。建设工作的三个阶段对个人、商务方面信用体系建立做了详细的规划,但对政务方面在第一阶段只“提出加强政务诚信制度建设的方案”,第二阶段才“出台并实施政务诚信制度”,而对司法方面几乎没有提及。
先啃“软骨头”,逐渐稳步推进建设工作自然没错。但是,完整的社会信用体系包括公共信用体系、企业信用体系和个人信用体系,对应我国的四大建设领域即政务和司法、商务、社会。从社会信用体系的全局来看,公共信用体系是影响社会全局的信用体系,建立公众对政府的信任是建立企业和个人信用的前提条件。公共信用体系可以规范政府行为,若不先建立之,则个人和商业信用体系可能被掌权者操控,变成新的权力寻租温床。尤其是在近年来我国政府公信力急剧下降、腐败丛生的情况下,首先建立公共信用体系就显得更为重要。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与其他工作不同,避难就易是“只挑软柿子捏”的投降策略,注定一事无成。公共信用体系率先建立是成功建设社会信用体系的基础,所以,必须先啃这块“硬骨头”!
文/杨浩军
来源:红网
作者:杨浩军
编辑:艾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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