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错,按照国务院批转交通运输部等部门制定的《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小客车免费通行时间为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四个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当年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确定的上述法定节假日连休日。也就说,除此以外的全体公民法定假日——新年、端午、中秋三个时段,就不能享受免费出行的福祉。这个方案的出台,想必经过了反复地考量,而且一定也有经济损益的计算。
但是,若以“重大”作为实施与否的分界,似乎理由不足。首先,重大是个相对的概念,今天认为不重大,未必明天就不重大。当年阶级斗争“天天讲、月月讲、年年讲”的时候,就重大到为纲的地步,现在不讲了,没有了一点重大的影子。同样法定假日,至少在2008年前,是没有中秋、端午放假一说的。只是由于传统文化越来越显示出世界性的价值,国家才将其列入法定假日,并且为全体公民所享有,不像妇女节、青年节、建军节、儿童节,只是部分公民的权利。从未被列入到列入,这也显示出独特的价值和重大的内涵,怎么能说不重大呢?谁又能说清明就比中秋、端午“重”了多少“大”了几何?它们都是中华民族精神的载体,都是中华民族情感的寄托。
再说,几个免费通行的假日,哪一次不是堵得心慌。看看媒体刊登的公路堵车的照片和网友堵车的经历,就能体会到什么是水泄不通,什么是施施而行。这说明,民众这方面的需求和国家提供的服务,两者之间差距太大。如果能给更多的免费通行的机会,也许就能缓解这样的尴尬。也能把好事办得更好,让公民享受真正的实惠,不致造成让利找骂的结果。
还有,现在我们国力强大了,GDP位居世界第二了,有能力让国民分享更多的红利;但公路收费还贷到底要收多久,还贷进程如何,并不是一个完全透明的过程,大家对此仍存疑窦。在此背景之下,法定假日全部实行免费通行政策,也没有什么不好的吧?起码听听民意,也是应有的程序。
文/雷钟哲
来源:红网
作者:雷钟哲
编辑:夏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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