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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官员下河游泳,别忘了打分

来源:红网 作者:黄齐超 编辑:刘艳秋 2014-06-30 00: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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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群众对水质标准的认知,不是用数据来了解的,而是通过可饮用、可游泳来判断,更应以领导干部以身试水来检验。”浙江“可游泳河段”申报活动日前启动,在6月26日举行的申报活动的视频会议上,浙江省人大副主任茅临生表示。浙江要求领导干部要下河游泳给群众看,在确认为可游泳的河段里,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将组织进行横渡或畅游活动。(6月29日《新京报》)
  
  苍南县龙港镇“河底高”河污染严重,去年2月初,网民悬赏30万元“请”当地环保局局长下河游泳。随之,“下河游泳体”在网络上流行,很多地方的环保局长因被“邀”而压力山大,也开始下大力气治理河流污染。把压力转化为治污的动力,这是民众所期待的。
  
  那么,怎么检验治理的效果呢?从网友纷纷要环保局长下河游泳可知,一座城市的河流是否污染严重,父母官敢不敢下水游泳成为重要衡量标准。浙江要求各级人大组织领导干部要下河游泳给群众看,这无疑是浙江对各县市治理河流污染的一次测试。窃以为,既然人大想从监督的职责出发,检验各地对辖区河流治污的效果,就应当做好打分的准备,而不能热热闹闹地“游”一场就草草收场。
  
  游泳的目的不仅是给群众看,更应当有评价一个地方河流治污的责任,给他们打打分。现在正处在申报“可游泳河段”阶段,还没有下河游泳。其实,申报“可游泳河段”这也是一个关键的打分点。试想,如果一个地市申报的“可游泳河段”较少或者说没有,那么,省人大就应好好审查一下,究竟是因为什么?由此,也可以大致给出这个地方的河流污染治理的分数了。
  
  接下来,就是要择一个黄道吉日,组织人大领导干部下河游泳了。申报的河流虽然可以游泳,但河水质量的状况不尽相同,各地河流治理的效能也有差异。评价一个地方的治污效果,不能靠地方环保部门的书面汇报,到河里游一游,才有最深刻的体会,才能得出较为客观的判断。因此,人大领导干部怀着找问题、查缺漏、打分数的任务和责任去游泳,才有意义。
  
  网友纷纷要求环保局长游泳,环保局长回应的不多,沉默应对且没有实际行动,就是失责失职。人大就有监督的职能,可以监督环保部门对河流污染的治理,浙江人大做得好。在浙江各级人大还没给县市环保部门打分之前,我先给浙江人大打个分吧。其他地方沉默应当“环保局长游泳体”,而他们能积极回应民众的治污诉求,组织人大官员下河游泳,我先给他们打八十分,如何?
  
  文/黄齐超

来源:红网

作者:黄齐超

编辑:刘艳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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