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笔下的孔乙己曾经摇头晃脑地讲过“读书人偷书不叫偷”,他的迂腐狡辩曾被后人嘲笑。不过,荒唐事可不只是在文学作品里出现,江苏常州的这起入室盗窃案可是实实在在的一个“盗官员不算盗”的现实版。
惯偷房云云作案8起,但其中在合肥偷的两起案件却被“不予立案”,而且可笑的是,其中一次还是被合肥警方人赃并获,并且这两起盗窃案那也是数额巨大,第一次偷了价值五六十万元的购物卡和香烟、冬虫夏草等礼品,第二次偷了大约价值三四十万的购物卡,两次的金额近百万,按我国《刑法》,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而“数额特别巨大”的,可以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令人匪夷所思的当然有房云云“自曝罪行”,但更令人难以理解的,却是从合肥警方到常州检法两院,均对此选择性回避。
要追问原因,笔者不禁疑问:难道就因为偷的是官员?
房云云“自曝罪行”当然有检举立功的诉求,但对公众来说,更多的是不解:一个官员为何家中有数额巨大的购物卡?何况第二家还有“几本房产证,其中有一个300多平方米的别墅,还有一个1800平方米的土地证等”。疑点就在这里,公众的关注焦点恐怕是,这到底是什么官?他为何有如此巨额的财产?这是不是贪官?
也不怪公众会有如此的疑问,在当下的中国,小偷、情妇这样本见不得光的人却充当起了反腐的“先锋”。“小偷反腐”最著名的莫过于山西白培中案了。2011年11月,山西焦煤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白培中家中失窃,面对钱财遭劫白妻选择了报警,不过谎称失窃金额300万元,十几个小时后嫌犯被抓捕归案,警方发现白家失窃金额高达上千万元。和今天的房云云案件一样,当事人白培中、山西焦煤集团及太原警方均“不予回应”。司法机关原本应彻查的案件,却被选择性忽略,这种暧昧的态度不仅与司法公正不符,与现今党和国家对腐败零容忍的决心也相去甚远。
原本重大的疑案,甚至是重大的反腐败线索,却被公权部门心照不宣地忽略,如果不是媒体的介入,或许现在还未见光,这其中的原因也值得我们深究。到底是被偷的合肥官员身上有“黄马褂”,还是手握重权能够影响司法机关的侦查审判呢?或者说,“盗官员不算盗”吗?这些疑云如果不拨开,恐怕法治正义的阳光就永远不会温暖每一个公民。
文/梁云风
来源:红网
作者:梁云风
编辑:刘艳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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