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56年前的存款单,公章清晰,单据完整,河北的陈兰平却奔波于省市县三级信用社8年无果,这样的一个事实,多少让人难以接受。
据陈兰平介绍,这张于1958年存进了建屏县柏坡乡信用合作社的1000元存单,一直到2006年陈母去世后他才发现,但是当他拿到当地信用社去要求兑付时,却被告知,因为时间太久,找不到存根,兑付不了。这之后的8年间,陈兰平相继奔波于省市县三级信用联社要求处理,却被踢皮球一样相互推诿,至今仍是悬案。
这些年,我们相继看到过各种年代久远的存款无法兑付的新闻,拒付的理由虽五花八门,但概括说来,莫不是年代久远,无法支付一类的“万能理由”。近年来,湖北、河南、吉林、安徽等全国多个地方都有过老存单难兑付的事例。
这一系列的金融机构拒绝兑付事件,说到底是金融机构违约事件。在我国,大多数银行及信用社均为国有独资或控股企业,公民将自己的钱存进银行或者信用社,说到底是对国家的信任。金融机构拒付,践踏的不仅仅是市场经济的契约,更是国家信用。
在河北陈兰平存单被拒付事件中,表面原因是存单时间太长了,找不到底账,实则是信用社倚靠其强大的话语权,对普通民众利益的漠视甚至抢夺。一方面,信用社找不到底单那是信用社自己的失职,其中导致的后果没有理由让储户来承担。事实上,据银行专业人士介绍,1000元钱存56年,由于存单只是一年定期,此后只能算活期,利息并不多,56年存期大概也就千元左右,加上本金,也就2000元左右。但就是这样的两千元,却让人折腾了8年仍未有结果。
对信用社来说,唯一麻烦的,是56年来国家利息经过多次调整,还有各种政策调整和补贴等,计算利息比较繁杂,除此之外,毫无技术上的障碍。老存单难兑付虽然有一定历史原因,但从实际情况看,多数个案的主要原因是银行、信用社的服务意识欠缺。我们可以抱怨相关政策法规的缺失,却无法抱怨储户拿着56年前存单来要求兑付,金融机构没有任何理由能够拒绝兑付。
文/梁云风
来源:红网
作者:梁云风
编辑:刘艳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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