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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暴力治理,这则典型案例的亮点值得赞

来源:红网 作者:吴梓艺 编辑:吴海刚 2025-04-24 20: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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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梓艺(同济大学)

4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6起涉校园管理民事纠纷典型案例。其中,一起典型案例指出,八年级学生因琐事在课间休息期间殴打同学,并打伤予以劝阻的其他同学,对此学校未能及时发现并制止。法院认为学校在履行教育管理职责时存在不足,依法判决学校承担相应侵权责任。(4月23日 澎湃新闻)

长期以来,校园暴力事件中学校的责任边界存在模糊性。部分学校以“难以预见”“偶发事件”为由推卸责任,导致受害者权益难以全面保障。本案中,最高法明确指出,学校作为专业教育机构,需对课间管理、学生动态监测等环节履行“必要注意义务”。涉事中学因未建立有效监督机制、未及时干预冲突升级,被认定存在管理失职,需承担侵权责任。这一判决以司法权威填补了责任认定的法律空白,为同类案件提供了明确裁判标准。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判决并未采用“一刀切”的归责方式,而是根据过错程度划分责任比例,即施暴者监护人承担主要责任、学校承担次要责任。这种精细化裁量既体现了对未成年人过错的客观评价,也警示学校必须从“被动应对”转向“主动防控”。同时强调,学校需通过完善监控设施、加强教师巡查、建立快速响应机制等方式堵塞管理漏洞,为校园安全筑牢防线。

本次判决的另一亮点在于对劝阻暴力行为的正面评价,法院认定“出手制止、帮助同学”的行为“无过错且应予以褒扬”。近年来,因劝阻暴力反遭伤害的案例屡见不鲜,部分旁观者因担心担责而选择沉默。此次判决充分体现了司法裁决的价值引领功能,也传递出“惩恶扬善”的价值观,为构建良性校园文化提供有力的司法支撑,号召师生应形成抵制暴力的道德共识。

校园暴力的治理,需要双向发力。一方面,学校需完善预防机制、强化应急处置、深化家校沟通,确保能在第一时间介入并控制事态;另一方面,社会力量的参与亦不可或缺,可借鉴部分地区的“校园安全观察员”制度,吸纳社区工作者、法律志愿者等第三方力量参与监督,共同守护校园净土。

最高法此次典型案例的发布,标志着校园暴力治理从“事后追责”向“事前防控”的转型。然而,司法裁判仅是治理链条中的一环,唯有家庭、学校、社会协同发力,方能真正实现“校园无暴”的理想图景。当每一双眼睛都成为暴力的监督者,每一双手都成为善意的传递者,校园才能回归求知与成长的本真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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