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出生医学证明上错误的生母身份证号,竟然只有出示孩子出生时的一代证,才能“非诚勿扰”。尽管,妇幼保健院解释,“二代证不行,“下一代”的一代证也没用,是因为这些不算有效的证明,不能排除有些人有多个身份证号码。然而,出示当时的一代证,就能有效证明身份证号的唯一么?显然,没人敢打包票。
其实,无论是从技术上来讲,还是在管理的严谨程度论,二代证都远胜一代证,更能证明居民的身份信息。更何况,广西从2005起全面启动换“二代证”工作,并于2008年底基本完成。目前,一代证不是被收回,就是束之高阁。此时,妇幼保健院拿唐某的“上一张”一代证说事,更像是现代版的“刻舟求剑”,无形中提高办事难度。
再者,妇幼保健院“迷恋”一代证,也于法无据。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一代居民身份证,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也就是说,一代证已正式“退役”,二代证已完全替代其法律效力。证明母亲的出生信息,二代证显然是最直接、最权威、最有效的证明。妇幼保健院非要出示已经“过期”,岂不是在开倒车?
俗话说,小心使得万年船,但办事严谨,并不等于“刻舟求剑”,在回到过去来一次场景重现。目前,唐某已凑齐一代身份证、二代身份证、结婚证等一系列证明,更正了出错的出生医学证明。但显然,不会所有人都像唐某一样“幸运”,能够找到“遗弃”数年的一代证。因此,纠正妇幼保健院“刻舟求剑”的思维,更有必要。
文/薛家明
来源:红网
作者:薛家明
编辑:刘艳秋
本文为红辣椒评论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