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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以身试法”成为孩子的法制教育课

来源:红网 作者:刁志超 编辑:夏熊飞 2014-08-20 00:0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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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30日凌晨,有精神障碍的52岁的李艮库在河北省张家口市蔚县南留庄镇上闲逛,被多名未成年人围殴致死。记者了解到,参与打人的共7人,其中最大的嫌疑人仅仅16周岁,最小的3人尚未满14周岁。南留庄中学政教处一名老师称,该校两名初一学生也在上述7人当中。(8月19日《京华时报》)
  
  无独有偶,同一县城内接连发生两起未成年人欧人致死案件,让我们不得不再次把目光聚焦到农村教育问题上。
  
  没有特殊的理由,看似荒谬的原因,几名未成年儿童竟然可以如此草率轻易地结束他人生命,让人不禁要问是什么让几名孩子可以对生命和法律藐视到如此程度?这其中该有的社会、学校和家长的教育责任都去哪了?难道仅凭一句少不经事就能够换得社会的同情与理解吗?
  
  教训是惨痛的,留给孩子们的必将是应负的法律责任及抹不去的心理阴影,对于受害家庭则更是无尽的伤害。然而我们的社会是不是也应当反思,在今后当拿什么来避免农村儿童的群体之“恶”。
  
  不得不承认,当前我国农村,尤其是地处边远的,无论是在社会资源、医疗卫生,还是在文化教育等方面都相对较为落后,生活在那里的人们也往往都缺乏对孩子的从小教育监管意识。社会资源不对等、师资力量不均衡,家长再缺乏意识,造成了孩子除了上网、打架还真不知道该从何找到乐趣和刷存在感。
  
  当社会、学校、家庭对孩子的法制教育集体失守时,等待孩子的最后一堂法律课很可能是“以身试法”换来的。然而,这却不是我们想要看到的结果。
  
  的确,农村落后的局面还需要很长一段时间去改变,但是教育不能再缓缓前行甚至原地踏步。“少年智则国智”,绝不能因为出生与出身的不同,就让某些孩子输在起跑线上。城里的孩子可以享受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农村孩子也绝不能“放羊”。这里需要政府的投入,社会的支持、学校和家庭的共同努力,尤其是需要其中每个人都负起责任来。那些因为没有落实责任导致农村孩子法制教育缺失的责任人,也应当对此事负责,甚至当挨上几板子来吸取教训。
  
  文/刁志超

来源:红网

作者:刁志超

编辑:夏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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