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的判决书生效,持续近两年之久的邹恒甫微博炮轰“北大院长奸淫服务员”事件告一段落。不过,客观分析此案的判决结果,无论是邹恒甫败诉,还是北大胜诉,象征意义都要大于实际意义。邹恒甫并非输家,北大也算不上赢家。
2012年8月21日,北京大学原教授、现为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院长的邹恒甫在其新浪微博上称:“北大院长在梦桃源北大医疗室吃饭时只要看到漂亮服务员就必然下手把她们奸淫。北大教授系主任也不例外。所以,梦桃源生意火爆。除了邹恒甫,北大淫棍太多。”
这算得上号称“经济学家”的邹恒甫的“成名之作”,正是这条微博,让邹一夜成名,而且随着事件不断发酵名声大噪。
邹恒甫在微博上所描述的这些内容,究竟是不是事实?如果邹恒甫微博上的内容是事实,神圣的北大情何以堪?如果不是事实,曾经的北大教授、后来的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院长邹恒甫借北大搏出位,信口雌黄,“底裤”全无。
涉事双方各执一词,莫衷一是,围观者难辨是非。邹恒甫显得很活跃,在致电媒体的同时,向北大提供所谓的“证据”;北大则认为,邹恒甫没有提供真正有价值的线索或证据。十天之后,也即同年8月31日,北京大学对外发布已起诉邹恒甫。主要提出两条诉讼请求:一是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删除微博中侵权文字;二是被告以书面形式公开道歉,消除影响。
法院虽然满足了北大的诉讼请求,北大显然不是赢家。北大被邹恒甫毁坏的名誉,短期内无法恢复。邹恒甫利用微博发表不负责任的诽谤、侮辱言论,无论是对百年高等学府北大的声誉,还是北大院长、系主任、教授群体的声誉都是巨大的伤害。这种恶意伤害造成的影响,短期内显然难以弥合。北大仅要求邹恒甫删除涉诉微博内容公开道歉,显然太过仁慈。
法院宣判结束后,邹恒甫发了一条微博:“我对判决结果非常失望和遗憾。对于教育界所存在的问题大家有目共睹,是非曲直自在大家心中。我会坚持自己的上诉权利。”邹恒甫要上诉,这当然是他的权利。不过,我看还是算了吧——对于败诉的邹恒甫而言,就是一位十足的“赢家”。论名声,2012年之前,除了圈子里的人有几个人知道邹恒甫的?法院判令邹恒甫删除涉诉微博内容,在微博公开道歉,这样的判决,对于邹恒甫来说,最多也就是一记温柔的“鸡毛掸”,根本起不到任何的惩戒作用。
邹恒甫,你还折腾什么呢?见好就收吧!
文/张卫斌
来源:红网
作者:张卫斌
编辑:夏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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