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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诚信量化会不会助长道德功利

来源:红网 作者:刘运喜 编辑:刘艳秋 2014-08-26 00:0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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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市公务员诚信量化考核标准按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个人品德4个方面进行考核。得分由基本项、加分项和扣分项3部分构成。每个方面基本分25分,符合衡量标准即可获得。(8月25日《郑州晚报》)
  
  郑州市制订出台公务员诚信量化考核标准,从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个人品德4个方面进行考核,具体明确了加分标准和扣分情况。笔者认为,这是郑州市对公务员诚信道德建设的一种可贵探索,具有积极而重要的意义,有利于公务员自我加强诚信道德修养,强化职业责任、家庭责任和社会责任,把个人道德自律与遵纪守法有机结合起来,处理好与工作对象、家人和他人的关系,提高诚信道德水平。
  
  然而,道德是一种自觉自愿的行为,是一种发自内心的善意,是绝对无欲无求的,不附加任何功利。即任何道德行为都是自我的价值观念、道德信念,基于自我的善恶标准、良心判断,基于自己的责任自觉、情感义务,而不是为了获得什么奖励、表彰。现在郑州市出台量化考核标准,规定符合9种情况的行为可以加分。笔者担心:会不会因此助长公务员的道德功利行为,为了加分为了表彰才去助人行善?因此出现伪善、伪孝、伪忠,出现表演性道德行为?或者在正常服务中向服务对象提出附加的无理道德要求?
  
  比如说,公务员为了得到服务对象的书面表扬,会不会在为对象服务时提出给自己写表扬信、感谢信这样的无理要求?会不会为了加分而被迫(被自愿)参加无偿献血、捐助希望工程、结对帮扶活动?会不会为了加分故意设局,表演拾金不昧的道德喜剧?
  
  笔者认为,道德行为本身是非常纯洁的,没有任何功利追求,然而一旦与自身利益挂钩,马上会使道德行为变味,夹杂个人目的和私心杂念,背离道德的真诚善意。
  
  除此,执行这个量化考核标准还需要做出一些具体说明或解释。比如,上班时间在互联网浏览与工作无关网页、聊天活动,那么,上网浏览新闻算不算与工作无关?作为公务员应不应该了解每天的新闻?能不能在上班时间浏览网上新闻?公务员与上级部门或业务单位人员聊天,联系交流工作上的事情,这样的聊天是否属于工作内容,是否许可?又如,什么样的男女关系是不正当婚恋关系?青年人多次恋爱,未婚同居、未婚生子,算不算不正当婚恋关系?即使存在第三者插足、当(养)二奶等情况,如果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没有控诉、举报,怎么办?总之,这个量化考核标准仍需细化,以利执行。
  
  文/刘运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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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运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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