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公款花费、送钱送礼等就是各级纪检部门打击的重点。特别是每逢重大节日来临前,中央都要三令五申,各种严禁,检查力度也比平时强了几番,于是,一些心存侥幸、顶风而为的官员最终没能逃脱被通报、被处分的“节奏”。
如此高压态势下,不少官员纷纷“悬崖勒马”,表示“不要送”、“不敢收”。可是,正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也总还有些人绞尽脑汁、想方设法,妄想既收了礼,又能不被发现。于是,“送礼神器”横空出世,实物礼品“变身”电子礼券;送礼节点规避传统,节前送礼“变身”节后奏上……
可是,不管怎么变,送礼的实质没有变,就是送礼人与收礼人的各取所需,就是权力与利益的互相交换:下级给领导送礼表“孝心”,是因为上级领导掌握干部升迁的“命运”;企业给政府送礼,是因为政府掌握过多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流程不透明。
而这些一再“变身”的送礼招数,也不断警示我们,当前反腐之路依旧任重而道远:报销制度漏洞重重,只要领导签字即可,没有核实,不敢核实;财务公开严重滞后,只有总数看不到细化,只有大项看不到类别;送礼过程迷雾重重,不走办公室走快递,不去大餐厅去小饭馆……
但不管是哪种,笔者以为,都离不开“送”、“收”两个关键动作。因此,送礼“暗度陈仓”,监管也必须尽快跟上。对于“送”,加大对节日前、后一个月的财务监督与审计,推动财务公开更加标准化、规范化、完整化,进一步压缩公款送礼空间。对于“收”,在办公区域布控监控摄像头,不留死角,严格杜绝办公室收礼行为;至于其他私下场所,发现一起惩处一起,以严惩处警示官员不敢收、不能收。
文/龚书
来源:红网
作者:龚书
编辑:夏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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