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5时46分,南京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建邺区明基医院报警:一男子家中上吊自杀,家人送医院时该男子已无生命体征。接报后,建邺警方进行了调查走访和现场勘验。经初步调查,死者是南京市六合区原区委书记娄学全,50岁,在建邺家中自缢身亡。(9月19日人民网)
近年来,官员自杀的个案层出不穷。有媒体对此进行了梳理,媒体公开报道的官员自杀事件,自2003年8月底至2014年4月初,不足11年的时间,被各级官方认定为自杀的官员达112人。关于原因,无法明确具体自杀原因的达63%,大多以抑郁、压力大等说法概括,只有约37%的自杀官员事后官方或家属能说清原因,如病重、欠债、夫妻吵架、畏罪自杀等。娄学全自缢身亡,只是诸多案例中的一个。
就现实的舆论环境看,因为自杀牵扯官员,在每一起自杀事件面前,公众对自杀原因更多的是无尽的追问,“有罪推定”常常占据了舆论的高地。这也难怪,官员高达63%的自杀,无法明确具体原因,官方所做的回应也是寥寥数语、简简单单,甚至只字不提,公众一头雾水。因为不清楚,所以只有猜测,是猜测就会五花八门。对其可能“有问题”的猜测自然囊括其中。猜测无可厚非,但这对自杀者本人和政府的形象来说,无疑不是一件好事。
客观地说,官员的自杀原因表现为多样性。一些是工作和个人生活压力大,不堪重负了结今生;一些是身患抑郁,重病缠身,以死寻求解脱;一些是贪污腐败,在高压反腐下精神崩溃,被逼上绝路,以死一了百了等等。因此,把每一个自杀的官员都与贪腐挂钩,做出必然的推断,是认识上的一个误区。
但是,要拨开官员自杀的迷雾,非公众之力所能企及。唯有实事求是的回应才能打开公众心中的“千千结”。无论是官方还是死者家属,在第一时间把事实和真相交给公众,猜疑也就不会泛起。如果回应滞后或缺失,舆论自然会做出“畏罪自杀、死有余辜”的推断。这对那些没有贪腐的自杀官员的亡灵也是一种伤害。
因此,面对官员的自杀,不能草草了事。要做出合符实际的定论,需要社会的共同努力。一方面公众应该表现出足够的耐心和信任。因为这涉及死者的毁誉,在没有权威的结论之前,体现对事实的信心和尊重,少些无端的猜度。更为重要的一方面,就是官方要主动作为,积极回应。对于官员的自杀,有没有隐情、是不是贪官、为什么自杀等诸多关切,不要话题旁落,要主动接过话语权,以最快的速度形成舆论的中心,削弱舆论多极化的影响力,以无可辩驳的事实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舆论因素,实现与事实的“大同”。
文/钟烁明
(辣味时评,一扫就行!欢迎各位亲爱的作者关注红辣椒评论官方微信!同时官方微信平台将不断推荐展示优秀作者!)
来源:红网
作者:钟烁明
编辑:夏熊飞
本文为红辣椒评论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