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县马桥镇尧治河村纪委、督办室联合下发了首个“人情风”督办处罚通报,村民严小平、周定福因违反村规大办酒席,每人被罚2000元。周定福48岁生日大办酒席,喝的都是批发价220元/件(6瓶装)的稻花香酒,抽的是18元/盒的黄鹤楼香烟,违反了村规。(10月15日《楚天都市报》)
俗话说,钱财易还,人情难回。针对保康县所下发的“人清风”处罚规定,有人道这能让生活回归朴实,从源头有效遏制铺张浪费,宣传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但更有不少人对这一规定产生质疑,此项村规是否得到村民同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能让村民过上幸福的好日子?不论此项村规效果几何,这种侵权且违法村规的出台,至少说明村里的基层干部还缺少基本的法律常识。违背了《行政处罚法》对处罚权的设定和执行,属于变调走样的教条主义、形式主义,长久来看,这项村规的对村民生活毫无益处。
从村规内容来讲,家庭开支用度分等级消费,分为领导家庭、干部家庭和中等以上收入家庭、普通职工和村民家庭三个层次。但是家庭等级标准如何划分,以家庭收入还是以家庭背景为准线,这在划分上首先就出现了问题。在规定中,领导家庭排在首位,若以收入划分,为何领导家庭一定会比村民家庭宽裕呢?而若以家庭背景来划分,“以人为本”、“以民为本”的方针政策是否只是领导的一句空话呢?
其次,村规的执行直接对应的是金钱的处罚,这变相侵犯村民的私有财产,侵犯了村民权利,本身已无法律效应。若继续实施,属于强制要求控制村民生活,村民的权利何在,利益如何维护,一手遮天的村干部不在少数,无须再多此一村。
提倡节约是好事,但是制定相应的村规条约来倡导必须合理合法。现在许多家庭对待婚丧喜庆事件确实产生了攀比心理,一家800元/桌的标准,另一家只能只高不低,这对一些普通收入家庭来讲,加大了经济负担。过日子讲究量入为出,不同收入家庭对待同一事件作出反应率先应该考虑的是家庭收支的平衡,而非面子。村民贫富不均,村规的执行确实能让不少低收入的村民在操办丧葬婚庆上不失面子,但是所做出的处罚规定却有待商榷,其次处罚的金额用如何运作,也并不明确。村委代村民计划家庭开支用度的行为,无疑矫枉过正,荒谬之极。
村委的本职工作是服务好村民,给村民提供各种所需的帮助,而不应在非本职工作之外的事情上瞎操心,以至做出越权的行为。尧治河村制定的村规出发点是好的,但是却简单粗暴地限制了村民的自由,基层干部应该在工作上花心思。村委的主要责任是服务好村子,带领着村民走上致富的道路,而不是当一个全能的“管家”,这样不仅增加了村里的行政成本,同时也束缚住了村民个人自由,与村干部的主要责任背道而驰。
文/赖建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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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赖建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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