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把法治放出权力的笼子

来源:红网 作者:陈庆贵 编辑:刘艳秋 2014-10-20 00:04:15
时刻新闻
—分享—

  依法治国的重要任务是依法治权或依法行权。记者在调研中发现,把各种权力,尤其是行政权力关到法治的笼子里,仍然十分艰巨。大量的违法案件表明,不受法治约束的权力必然导致动作变形,甚至是腐败,而这成为全面实施依法治国进程中必须跨越的障碍。(10月19日新华网)
  
  把权力关进法治的笼子,提法当然十分正确。而严峻现实却昭示我们,要把权力关进法治的笼子,更要把法治放出权力的笼子;甚至就其紧迫性而言,后者比前者更显时不我待。
  
  毋庸置疑,法治被行政权力架空,现实中屡见不鲜司空见惯,国人对之庶几已见怪不怪习以为常。不妨以记者调研中见证的相关镜头说事。
  
  搞笑的是,在跟随一位市委书记调研时,其在车上对记者大谈加强法治的紧迫性,尤其是领导干部带头守法的重要性,而下车后,他在指挥拆迁时,大手一挥,把这个拆了,把那个拆了,很难感觉到其法治思维何在,可谓“谈法治时滔滔不绝,做决策时权力滔滔”。其实,早在2011年1月20日,国家层面旨在规范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的《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就公布施行,条例对征收程序补偿标准等细节作出了详细规定,更有先前宪法和特权法明文规定保护公民私有财产,行政法对官员行政行为作出详细规范。书记的上述作派,说轻点,显然是将权力凌驾于法治之上。
  
  不无讽刺意味的是,一位在基层做过书记的官员不无忧虑地坦言,在市委书记任上时,有人想让他干预一起法院审理的案件,他回复说,法院独立审案子,自己无权干预,结果这位请托人拍着桌子吼道,“全市都归你管,法院还能不听你的?”这位官员说,自己当时后背发凉,“你说要搞法治,但别人却不信。”在我看来,请托人拍桌怒吼一点也不奇怪,因为其起码反证两点,第一,当下在不少地方,“大盖帽怕政法委书记”、行政干预司法等镜像,在现实中已成为“祖宗之法不可变”的潜规则;第二,在“耳听为虚,眼见为实”的骨感现实面前,其不相信有会有官员不遵循官场生态中约定俗成心照不宣的潜规则,请托人铁认书记搪塞糊弄不给他面子。
  
  堪称黑色幽默的则是,一位刚结束出庭应诉的国土局局长头上冒着汗珠,他坦率地对记者说,坐在被告席上,感觉就像一个没有完成作业的学生,接受严格的考问,甚至近于苛刻的质问,根本不可能有自己代表行政机关的自豪感或者优越感。另外,坐在被告席上,真切地感受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神圣,感受到群众与司法权力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一个不争事实是,长期以来,各地俗称“民告官”的行政诉讼官司开庭,通常作为行政法人代表的“一把手”是鲜见屈尊出场的,此位局长之所以有现场不适感,我看正是宪法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规定,在一些地方被架空的表现;不过是官员长期行政权力蔑视绑架司法权力、行政权力不受司法权力约束的心理惯性作用使然。
  
  数据最具说服力,也最能佐证把法治放出权力笼子的充必性和紧迫性。作为13亿人大国,中国每年行政诉讼案件只有10万件,“民告官”难导致民众“信访不信法”,而“信访不信法”又加重“民告官”难;中国法律90%以上由行政机关组织实施,一些领域行政执法不严不公、官员违法不究等问题仍高发频仍;在各类腐败案件中,“一把手”腐败案件占到70%以上,从披露案情看,绝大多数都是“权力型腐败”。应验了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第一个被判处死刑的副省级贪官胡长清落马后的名言,“组织的管理和监督对我而言,如同是牛栏关猫,进出自由。”也为被判死缓的泰安原市委书记胡建学的雷语,“官做到我这一级,就没人能管了”找到了现实注脚。
  
  10月20日,党史上首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的中共十八届四中全将会在北京召开。本次会议不仅吸引了国内媒体目光,也引发了境外媒体的高度关注,会议被称为判断中国改革走向的风向标。路透社如是称,目前中国政府正在推进的政治经济改革及反腐已进入攻坚阶段,将主题明确为“依法治国”,则指向“权大于法”这一公权力痼疾,为进一步深化改革搬开绊脚石。把法治放出权力的笼子,国人似大可乐观其成!
  
  文/陈庆贵

辣味时评,一扫就行!欢迎各位亲爱的作者关注红辣椒评论官方微信!同时官方微信平台将不断推荐展示优秀作者!

(辣味时评,一扫就行!欢迎各位亲爱的作者关注红辣椒评论官方微信!同时官方微信平台将不断推荐展示优秀作者!)

来源:红网

作者:陈庆贵

编辑:刘艳秋

本文为红辣椒评论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lj.rednet.cn/c/2014/10/20/3496415.htm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红辣椒评论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