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武汉市城管委通报,日前一环卫女工在制止车窗抛物的陋习时,被一坐在宝马车里的男子连扇两耳光,环卫女工面部红肿并向警方报案。随后,武汉城管委向这名女工颁发了1000元“委屈奖”。此事在网上引发热议,而记者检索发现,类似奖项并非个案,且在各地有越发越多的趋势。(10月20日《南方都市报》)
只是要制止抛物,谁料想竟遭遇“连扇两耳光”,要说委屈,还真是名副其实,而类似于“骂不还口、打不还手”,个中委屈也是可以想见的。现在的问题是,受了委屈,到底需不需要“委屈奖”呢?
首先的一个问题是,“委屈奖”能消弭了委屈吗?同样以此次备受关注的武汉环卫工被扇耳光为例,莫名其妙地挨了两耳光,得了1000元的奖金,委屈就没了吗?即便因于个人诉求的不同,被扇耳光的环卫工确实因为奖金,而不那么委屈,甚至是不委屈了,但这就能说明奖金是消弭委屈的利器吗?事情显然已经不是个体之间的民事纠纷,作为一起备受关注的公共事件,所引发的情绪发酵,已经足以将弱势群体的尊严上升到应郑重其事的高度。一个“委屈奖”,将环卫工这个群体的尊严,又会置于何地呢?这会不会让个人尊严沦为功利化的尴尬境地呢?
其次,“委屈奖”的设置逻辑也是有问题的。设置于城管中的“委屈奖”,固然是意在提供执法者的职业担当,但是,即便在此奖之下,执法人员在执法中忍辱负重,真正做到了“骂不还口、打不还手”,但这就是理想中的城管格局吗?城管工作最核心的乃在于执法,城管与小摊小贩,也并非天然的对立体,如果真正能做到严格执法,何来的委屈呢?委屈奖的存在,事实上也在反证城管执法中存在的随意性,而从更根本的原因来看,依然是法治精神的缺失,还是在人治的泥沼中转圈圈。
再者说,即便有“委屈奖”,能否规避更大的委屈发生,能否有利于问题的解决呢?从奖项的设置初衷来看,显然并非朝着问题的解决而去,只是作为一种对受害者的物质补偿。这正如网友们所担心的,表面看能给受委屈者一些安慰和关怀,但实际上只是一种临时镇痛剂。受辱后领取委屈奖是对暴力和违法行为的纵容,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无论是在扫街中还是在执法过程中,鼓励基于职业的担当,在遭遇委屈时,能够保持足够的理性和温和,这是无可厚非的,但是如果就此将其上升到一个奖项的设置,将不可避免地产生某种价值引导,其本身的符号意义和公共意味,将让一个奖项变味甚至是失去了初衷价值。委屈所在,固然有人性的不堪,而更多地还是折射出公共管理中存在的短板,如果环卫工、公交司机的权利能更饱满,如果城管执法人员在执法方式上能回归到法治路径上来,有些委屈根本就不会存在。于此而言,这个越发越多的“委屈奖”,还是不要得好。
文/高亚洲
来源:红网
作者:高亚洲
编辑:刘艳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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