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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副总“身兼七职”并不神奇

来源:红网 作者:乔志峰 编辑:刘艳秋 2014-11-07 00: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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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一国企副总兼7部门领导,市长发飙建议换人。东莞市召开苏迪曼杯赛事筹备动员会议,市长袁宝成在会上批评身兼筹委会7个部门领导的东莞某公司一位副总经理,并质问“你能不能干得过来?”(11月6日《新快报》)
  
  一人“身兼七职”,听起来确实有几分“超人”的意味,实际上却也不值得大惊小怪。市长提到的“在7个部门中担任职务的黎福庆”实际职务为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国有企业)的副总经理,他分别在苏迪曼杯竞赛部、安全保卫部、礼宾接待部、宣传媒体部和赛事服务部担任副部长的职务,在场馆保障部和市场推广部担任部长职务。很显然,他担任大部分职位都不过是“副部长”的虚职。这种“任职”顶多也就是应个人头充个数,再多担任几个也累不着人。
  
  并且,上边提到的那些部门,不过是为了保障一次体育赛事所成立的临时机构,赛事过后就解散,不会占什么编制,给任职者带来的更多的是义务和责任,而非权力。我相信,“身兼七职”并非是国企副总自己争取的,而是“被任职”。因为他身份特殊,是大型国企的副总,本身掌控有诸多资源,要人有人、要钱有钱,把他拉进部门的“领导班子”,就能得到很多便利和实惠。这其实跟一些地方在开展某些工作时,最喜欢把主要领导拉进领导小组是一样的——不仅提高了该项工作的地位,也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帮助”。有些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担任了多少“领导职务”、挂名了多少“组长”和“总指挥”,说不定连他们自己都搞不清楚。
  
  国企副总因“身兼七职”挨批,或许确实有点冤枉。不过,市长为此发飙,其实正是看到了人事安排和工作推进上的一些潜规则,力图精兵简政、提高效率、摒除形式主义。由此想起了此前媒体上报道过的一个极端事例:江苏淮安市涟水县选拔乡科级干部人选公示中显示,该县41岁的实验小学校长张栋拟任县教育局党委委员和灰墩办事处、高沟镇、义兴镇党委副书记。小学校长改行从政而且还身兼四职,众多网友感到不可思议,有的网友干脆把张栋称为“全能官员”。
  
  跟“身兼七职”的国企副总相比,“一拖三”的“全能官员”才真正算得上神奇。我国领导干部选拔制度规定,选拔干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差额考察、任前公示、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程序。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一些地方却没有严格按规定流程办事,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等环节搞形式、走过场的现象尤为常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没有得到充分体现,选拔干部在实质上成了某些领导的“一言堂”,用谁不用谁都是个别领导说了算。“以人选人”代替了“以制度选人”,本应严肃严谨的选拔干部工作却充斥着主观性和随意性,不仅造成了很多笑话,更是导致了用人上的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这方面的痼疾,才最需要有领导发飙,并力图有所改变。
  
  文/乔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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