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岁的刘秀英在石龙交警大队对面,租了个单间,已经住了7个月。她满心委屈,“我在女儿女婿家做了12年的免费保姆,帮着把外孙带大了,现在却被赶出来了。”而老人的女儿则说:“我们的矛盾已经无法调解”。(11月13日《广州日报》)
中国自古就有“养儿防老”一说。父母拼命往孩子的人生里砸钱,一方面是为子女积攒未来,另一方面其实就是为自己的将来投资买“保险”。何况,“老两口都是矿务局职工”,物质生活是有保障的。即使女儿翻脸不认娘,也不会饿死。因而,其投靠子女,不是来领取“养老金”,而是用“余热”贴近亲情,寻找心灵的安慰。
然而,代际认知差别的存在,生活方式和观念上的差异,磕磕绊绊在所难免。人们乐见的是,哪怕火药味再浓,双方都能多忍忍,做到将心比心,和好如初。很可惜,现在的年轻人,往往意识不到这一点。面对父母的抱怨指责、行事方式,不入眼、不理解。对外来的批评,理智上或许接受,但感情上,总是相当抵触。当他们感到理屈词穷的时候,因为一点点脆弱的自尊心,总会奋起反击。“赶走老人”是对自我角色认知错位,亲情淡漠,反映出了当今部分青年人过于自我,缺乏家庭责任和担当意识。
有人打比方:子女对父母的赡养,就好比是子女拥有的一张欠条,它让子女们不感到孤独,它能让子女对父母牵肠挂肚,期盼他们遇难呈祥,长命百岁。亲情是美好的温馨的,需要彼此小心呵护。我们当然希望老人少些倚老卖老,少些唠叨,多站在子女角度思考问题,毕竟家和万事兴。但把“做了12年免费保姆”的母亲扫地出门,把这种变相“啃老”当做天经地义,如此不懂感恩不知领情,于情不合,于理不通。所谓“我们间的矛盾无法调解”,不过是不懂“羊知跪乳,鸦懂反哺”的道理。孝敬父母本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老人更是子女的法定义务。闹到对薄公堂,毕竟是两败俱伤,不值得。
随着老龄化时代到来,老人与子女相处难成为了常见的社会现象,双方应该如何更好相处,大有学问。父母需要改变,但子女更该有一种“千错万错都是自己的错”气量,因为这不是其他什么人,而是自己的父母,自己最亲近的人。什么都可以寒,就是不能寒了父母的心。一个温暖和谐的家庭真的无需太多,就看是否有各自后退一步的勇气。
文/晴川
来源:红网
作者:晴川
编辑:夏熊飞
本文为红辣椒评论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