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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账户也只剩下清廉假象了

来源:红网 作者:知风 编辑:刘艳秋 2014-11-19 00: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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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受他人巨额贿赂后,只将其中一小部分上交至廉政账户,却将大部分的款项收入囊中。11月18日,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称,制造这一清廉假象的安徽省六安市政府原副秘书长魏力生因涉嫌受贿犯罪,被六安市金寨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11月18日人民网)
  
  尽管不知魏力生上交廉政账户的75万元分了几次,历时几年,但他的“贪途”已经有9年之久。自2005年10月至2014年1月,魏力生先后收受他人款项49笔,共计现金327万余元、购物卡31万元、银行现金卡0.8万元、黄金1300克。在此期间,魏力生上交至安徽省纪委廉政账户和六安市纪委廉政账户共计75万余元。那么,当廉政账户收到魏力生第一笔“上交款”的时候,有没有对来龙去脉及时跟进?
  
  廉政账户是一个供党员、干部上交其收受的无法退回或不便当面拒绝的现金、有价证劵的专用账户。然而,这个账户是为廉政而设,并非为了创收。那么,就不应该来者不拒、多多益善,而是应该根据钱物的来源,调查相关的形成了权钱交易的事项。因为,设立廉政账户算不上廉政建设的积极措施,最多是事后的弥补。只要相关官员真正做到廉洁奉公,是不存在所谓“无法退回或不便当面拒绝”的理由的。
  
  从这种意义上说,官员将收受的钱物上交廉政账户,根本就不能树立什么清廉形象,而就像是做了一次“紧急避孕”。但事实上,官员把收受的钱物上交廉政账户,似乎能制造清廉假象。魏力生可能就是利用上交75万制造的清廉形象,在“贪途”上行走了9年,已经查实的受贿款项就有49笔。这就说明,他是边贪腐边“清廉”。如此,廉政账户不就成了贪官的避风港?
  
  话虽这么说,但反腐实践证明,这样的“避风港”,在不少巨贪眼里还不屑一顾。那么,就难免让人疑惑,如此处心积虑的魏力生,在9年中仅仅先后收受他人款项49笔,共计现金327万余元、购物卡31万元、银行现金卡0.8万元、黄金1300克?而且还将赃款的四分之一上交给了廉政账户。这当然是根据目前官场腐败的程度,从诸多“小官巨贪”中产生的猜想。但是,廉政账户确实让魏力生受益了——“魏力生上交至安徽省纪委廉政账户和六安市纪委廉政账户共计75万余元,案发后,这些钱没有算进其受贿范围。”
  
  这是不是廉政账户的又一个漏洞?如果说官员首次上交其收受的无法退回或不便当面拒绝的现金、有价证劵,可视为真心悔过,可以免于处罚,但如果只是将此当做“烟幕弹”,在清廉的假象下变本加厉,案发后怎么还能不算进其受贿范围?如果贪官觉得苗头不对,把赃款全部上交呢?这条后路,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在给贪官壮胆。
  
  如果廉政账户只剩下清廉假象,或可考虑它的存废了。假如魏力生真是一个谨小慎微的人,也可以说是廉政账户让他多了一份侥幸心理。而且,对于贪官上交廉政账户的款项是否落实到相关官员的贪腐案中,也不能没有统一的司法定义。因此,针对现在各地自设廉政账户的情况,需要有一个权威说法。
  
  文/知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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