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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承认“没强拆的权力”也是好事

来源:红网 作者:冷雪峰 编辑:刘艳秋 2014-11-20 00: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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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虞城县工业路南侧,三排两层或两层半的21栋联体别墅拔地而起,形成一道独特的“景观”,这个被虞城县国土局认定为非法建筑的建筑群,在查处声中,一部分已经封顶,现场,工人正在施工。虞城县国土资源局监察大队队长童百展说:“我们没有强制拆除的权力。”(11月19日《大河报》)
  
  按照附近居住的村民说法,这是几个开发商合伙建的,占用的是村民的耕地。至于是否有土地证,虞城县国土资源局地籍股负责人称“不清楚”。所以,是否非法用地,尚不能“一口咬定”,但有一点却是一目了然:这些临河的4排建筑群,其中三排为两层和两层半的别墅楼,如此低容积率建筑,相当于降低了土地的使用效率,显然有违国有土地不得用于别墅开发的禁令,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为既然已经认定为非法建筑的建筑,就完全有理由出面干预,责令停建,限期拆除。但童百展大队长一句“没有强制拆除的权力”,真让我等庶民百姓爱恨交加:人家既说了实话——没有强制拆除的权力,又回避了直接回答“有权制止”、“责令限期拆除”却不作为的尴尬。这样的干部不提拔,放在以前还真说不过去。
  
  我现在觉得应该高兴的是,终于有公权力清楚自己不是万能,必须依宪执政依法行政,这是长久以来人们的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国土资源部门对违法建筑有权制止,责令限期拆除,法院才有强制拆除权。所以,能承认自己“没有强制拆除的权力”,起码就是一种进步。
  
  问题是,倘若选择性执法,“我们没有强制拆除的权力”,只是面对群众呼声推卸责任的借口,那就陷入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窠白,违背了人民群众渴求公平公正的诉愿。可以肯定的是,虞城县工业路南侧拔地而起的这21栋联体别墅,也早已在人民群众心目中形成了另类的“风景”,诉说着该县国土局作为国有土地管理职权部门的明显失职,他们犯了一个致使的错误——理国要道,在于公平正直。“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党对人民的庄严承诺。虞城非法建筑群虽然没有进入司法程序,但普通群众都在诧异:国家已经不让建别墅了,为啥它还在建?国土资源局也认定为非法建筑了,监察大队却还在装聋作哑,故作一副正义状:“我们没有强制拆除的权力”,就有公权寻租嫌疑,对违法行为的纵容,就是典型的不作为,是有法不依的执法违法。
  
  能承认“没强拆的权力”是好事,如果同时寸土不让,坚决叫停违建,责令恢复原状,那才更值得大书特书,热烈鼓掌,谁也没有权力不履行应尽职责。所以,行政执法部门不作为才是老百姓骂无实据、抓无把柄的痛。许多时候,有案不查、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依法行政只是喊得震天响的口号,甚至在法律的名义下,权钱交易、执法乏力,客观上都是在袒护和助长违法行为,这才有了违法行为的查而不禁,禁而不止。不作为就是违法,不严格执法就是违法,这应该成为一种共识。虞城21栋联体别墅的独特“景观”刺目,执法部门依然不作为还自言自语,推卸责任,就是无可争辩的知法犯法和执法违法,理应依法查处,追究责任。
  
  文/冷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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