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治理雾霾政府有责公众也不能旁贷

来源:红网 作者:钟烁明 编辑:夏熊飞 2014-11-25 00:07:37
时刻新闻
—分享—

  20日,郑州空气污染指数爆表,网友“大花猫”通过网络发布《致郑州市长马懿的公开信》,信中称“对你和你的政府对雾霾治理非常不满。”公开信引起广泛关注。(11月24日新华网)
  
  网友发布公开信质疑政府在治理雾霾中的作用,并提出一些合理化的建议,是参与公共事务管理的一个积极态势。但从公开信的字里行间来看,网友的不满和建议一味地针当地对政府,完全忽视社会成员在治理雾霾中的作为,多少还是有些偏颇。
  
  从雾霾的成因来看,雾霾天气是灰尘、大气流动缓慢、晴朗少雨天气、尾气排放、工厂废气、二氧化碳等等因素的综合体现,并不是某一方面原因所致。公开信所列政府追求经济总量、财政收入而无力关停污染企业、控制车辆尾气排放的指责,有一定的道理,这些因素是带来雾霾天气的主要原因,但笔者在想,公众除了指责政府,自身在治理雾霾中就没有一点积极作用吗?
  
  除开大气流动缓慢、晴朗少雨天气这些自然条件难以改变之外,就算政府关停了所有的污染企业,工厂不再排放废气,那灰尘、尾气排放、二氧化碳这些因素有怎么解决?这些显然离不开公众的自觉和力量。人和车流搅动尘土飞扬,公众就不能有所作为?车辆尾气排放,公众可不可以自觉落实政府一直倡导的绿色环保出行方式?二氧化碳排放,寒冷地区冬天能不能少一点取暖时间,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当然,一切都离不开政府的有效管理,但政府的管理要产生应有的效果,公众自觉的环保意识和行为同样重要。
  
  其实,在社会各项事务的管理中,政府在尊重民意的基础上,一直在致力于良好的管理效果。可现实中,政府在把公众的合理愿望提升为政府行为,进行推进时,有些却又得不到公众的响应和配合,进而产生新的危机和矛盾,导致政府行为软弱无力甚至是落空也是不争的事实。一些地方在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民生事业中这种情况不时发生。
  
  基于此,对于任何一项社会管理,政府首先要以民为本,先天下之忧而忧,主动作为,不能对民生诉求视而不见,听之任之,引发民怨;作为公众,更需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发挥出个体应有的积极作用。像应对雾霾天气,政府强力作为,公众自觉助力,再现蓝天白云也不是太遥远的事情。
  
  文/钟烁明

辣味时评,一扫就行!欢迎各位亲爱的作者关注红辣椒评论官方微信!同时官方微信平台将不断推荐展示优秀作者!

(辣味时评,一扫就行!欢迎各位亲爱的作者关注红辣椒评论官方微信!同时官方微信平台将不断推荐展示优秀作者!)

来源:红网

作者:钟烁明

编辑:夏熊飞

本文为红辣椒评论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lj.rednet.cn/c/2014/11/25/3530766.htm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红辣椒评论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