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志国被打的血流满面,网络视频截图惨不忍睹。一群执法者围殴一名进城的农民,竟是为了替自己的同事出口恶气的“集体寻仇”,执法者滥用暴力毕竟和街头小混混多有不同,后者最成气候时也不过是黑社会,而这种非法的暴力发生在行政执法者身上,几乎是黑了社会。
11月28日大河网报道:一位驾驶红色小货车的农民,被城管在路边围殴,当时城管约20人。打人的原因是,在23日那天他们的一位同事拦截车辆时,被对方拖着往前跑了几百米。24日上午,他们发现了倪志国驾驶的小货车,而且对方当时并没有辨认车牌号码,只认定是一辆红色的车。根据车型判断倪志国就是那天的“肇事者”,于是不由分说,群体围殴。随后又把倪志国带到执法局,急救车来了,对方都不放人。
在哪怕一个稍微有点法律常识的人看来,正常的处理程序应该是这样的:23日他们的同事拦车“被拖着向前跑了几百米”——不知道后果如何,现在看来,能如此“奔跑吧兄弟”估计并无大碍——首先应该选择报警,由公案交通管理机关进行调查。24日一干城管众生因倪志国驾驶的货车外形颜色很像“肇事车辆”,应该做的也是报警并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当然,城管有没有拦截车辆的权力那是另说了,恐怕也因着这个缘由,又加上那位拦截车辆的兄弟,依然四肢灵活而觉得没有报警的必要吧?另外一个更为重要的原因,大概是这帮城管队员,觉得自己就是这个城市的警察,他们有自行“侦查”处理的能力,事实上,结果也的确印证了他们的无往而不胜。
濮阳城管僭越了警察的权力,抄袭了黑社会小混混的行为。对无辜的进城农民进行残酷的身体伤害,精神摧残,而且涉嫌非法拘禁,就算120急救车到了对方也不放人,这听起来不太像一个法律完全的地方应该发生的事。长期以来,对于城管执法滥用暴力的事一直广被舆论诟病。我们很难想象,穿着执法制服部分拥有国家合法暴力的城管,为何如此肝火旺盛?
也许有人会从城管权界不清,对城管执法行动监督不善等方面入手,试图对这一事件进行解析。而我一直强调的却是,世界上哪怕再粗糙的法律与制度设计,都不可能怂恿这种暴力的产生。哪怕城管部门的职业规范如《小学生守则》一样简陋,要知道连孩子都明白打人是不对的,城管的职业操守会如此无底线吗?
事实上,制度上的漏洞大约会产生像权力寻租这一类为个人牟利的问题,而暴力尤其是对自己并无实际收益,只是用以宣示这个群体的优越感的暴力,这在传统集权社会或者是屡见不鲜的,但在现代文明国家,打人本质上不会从中获益,为何濮阳城管会集体出动,毫无忌惮对一个公民拳打脚踢,难道仅仅是为一种复仇的快感吗?
其实,这有关人性。而人性之恶必然要找到适合它成长的土壤才能有恃无恐。因此,想都不用想当地城管整体素质是在一个什么水平上。假如,有人告诉咱们,看待这一问题需要充分的理性,甚至什么个体和全体的关系啥的,不错,单独来看桩桩件件都是个案,但个案连在一起,就是现象;现象长期持续,就是时代特征。很显然,这绝不是具体20余名城管自身的问题,我倒是希望,借此机会,确实到了追究当地城管部门领导责任,顺便应对当地城管部门风纪和社会评议等问题进行全面考核的阶段了。
一个城市的管理部门,绝不该是以维护城市和谐之名,不断输出破坏社会和谐暴力的地方;一个城市的管理者、执法者更不应该抄袭黑社会小混混的江湖恩怨,可以想象,当我们走在城市的街头,身后是一帮满街寻仇追杀的城管队员,那该是一副多么悲凉而恐怖的画面。一个地方存有黑社会并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执法者滥用暴力,黑了社会。
文/猫之鱼
来源:红网
作者:猫之鱼
编辑:夏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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