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袭,近来似乎有愈演愈烈的趋势,包括众多领域,我做报刊编辑,就围绕与文字有关的一例身边骇闻来说。
我有一位媒体朋友,此人诗歌、散文、杂文、随笔俱佳,河北日报办的面向全国发行的《杂文报》,稿件很不好上,却多次出现过一期发过此君数篇杂文的事(多亏此君有笔名数个,编辑倒也好处理),令人称奇。但就是这位多年笔耕不辍的文人,一次竟险些辱没了名声。
一日,编辑部一干人等正在埋头编稿,突见当地媒体主要负责人脸带怒色入得室来,进门就指责我这位朋友抄袭了别人的一篇稿件,并有读者来信和报刊作品为证。大家吃了一惊,虽不无狐疑,但见有那已很有些泛黄的报刊作品为证,朋友的发表日期显见在那人之后,也不免划出些问号来。要知道,抄袭是大恶名,做编辑的,算得上灵魂工程师行列的人物,一旦沾此名声,再吃这碗饭难度就大了,要想抬起头来不易。朋友厚道,且不善言辞,情急之下,脸上顿时变了颜色。
这下可真难为了朋友。翌日,一大早,朋友一脸疲惫却是夹杂着掩饰不住的喜色进了办公室,进得门来,就将一张小报舞得像一面小旗,让我们挨个看那件被人举报的所谓抄袭的作品,从印得分明的年月日上看,比举报者的又早了许多时日。朋友说,大半个夜晚自己都没睡,好不容易从堆积在床底下的样报中翻了出来,“多亏没扔掉啊,要不,这下我可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看朋友急急地拿着报纸去找领导,顿时,大家都松了一口气。不排除这样一种可能:此人也能涂鸦那么两下子,却也乐抄不疲,抄得多了,究竟是自己的还是别人的,时日久了,许是会弄混了也未可知。但还有两种可能,让那举报者竟给原创者写来控告信:一是自以为有“铁证”,能讹来俩钱自是再好不过。二是朋友那篇发表的稿件用的是笔名,举报者没有弄明白真神是何许人,致使撞在了枪口上。
此事让人极度震惊。一般的抄袭者,毕竟还是视抄袭为耻,或是怕人知晓的,所以抄袭之后多数人还是百般掩饰,即使被人揭了真面目也是想方设法抵赖的,而此君明明是抄了别人(上文中设想的那种可能性微乎其微),本属不劳而获,窃取了别人的智慧和成果,在已是赚了大便宜的基础上,又以堂皇的嘴脸反咬好人一口,算得上恶上加恶,用所谓“无耻之尤”这样的词语来指斥,已是远远不足以表达人们的愤恨和蔑视了。
让人抄袭的前提,当是作品值钱,因为抄袭者并非都是草包,有不少人还是有两把刷子的。虽然,拙作并无多少抄袭的价值,但此事还是让我心生忐忑,因为我有不少稿件丢了样报,或者干脆编辑部就没寄过样报和稿费,有些稿件又只在外地而没在本报露过脸,万一蒙人错爱抄了去,又如此举报,岂不危险?从那之后,我总是小心地保留了样报,或一再腆脸去发了拙作的编辑部索要样报,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自珍弊帚,但我却顾不了许多了。
文/窦永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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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网
作者:窦永堂
编辑:夏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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