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问题奶粉只查不报,“体谅”就是放纵

来源:红网 作者:郑渝川 编辑:夏熊飞 2015-01-13 16:08:40
时刻新闻
—分享—

  2014年的最后一天,四川省南充市食药监局通报办结的9起食品安全违法案件,对市民王女士举报的问题奶粉线索奖励10万元,但涉案奶粉品牌却以某奶粉替代,并未公布该问题奶粉的详细信息。据悉,该批奶粉存在的问题是“配方不符合食品标准要求”,经销商被处以130万的罚款。1月11日,该局副调研员杜正国接受采访表示,查处的企业已经做出整改,曝光企业名称会影响企业发展,“对企业来说打击是致命的”。(1月13日澎湃新闻网)
  
  按照南充市食药监局官员的说法,涉案奶粉品牌的问题并不算严重,因而尽管依照货值给予了举报者较高的奖励,却没有必要曝光问题品牌,以避免影响企业。南充市食药监局的这种做法,事实上已经越权。
  
  国办2013年转发国家食药监总局等部门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中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及时公布违法违规单位‘黑名单’。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情况和结果应及时向社会公布”。《通知》并未授权各级食药监部门可以自行判定企业违法违规程度而决定是否向社会曝光。依照《通知》原意,各级食药监部门有义务及时公布婴幼儿配方奶粉质量违法违规单位,还要列明具体的违法行为及处罚情况。
  
  不同程度的婴幼儿配方奶粉质量违法违规案件,均应向社会公开品牌信息和具体违法违规行为,《通知》的这项要求具有必要性。婴幼儿配方奶粉质量影响重大,一旦造成质量问题,消费者一方将蒙受无法逆转的严重损失。而消费者相对婴幼儿配方奶粉厂商,处于显著的信息不对称劣势地位。因此,只有对每一起婴幼儿配方奶粉违法违规案件给予严厉处罚,让厂商承担直接赔偿责任、高额处罚罚款和质量问题而造成的品牌信誉损失,才可能形成必要的震慑。
  
  当然,不能排除一些厂商纯粹是因为生产加工流程中的非责任偶发因素,才造成了程度较轻的质量问题。这种情况下厂商被通报,品牌信誉受损并因此受到销售损失,似乎有些“委屈”。但要看到,由于政府通报中公布了厂商具体的违法违规行为,厂商的品牌信誉、销售损失与违法违规程度是对等的,即较轻问题所招致的损失会相对较轻,而较为严重的问题则必然会让企业面临灭顶之灾。
  
  企业违法违规,品牌信誉损失纯属咎由自取,政府监管部门若要“体谅”企业,需要严加监管,帮助其少犯错、不犯错,而不是在企业犯错后帮忙掩盖。如果此事中涉案奶粉品牌的质量问题,如南充市食药监局官员所说并不算严重,那么即便公布出来,也绝不可能造成“对企业来说打击是致命的”的后果。南充市食药监局官员非但消极执行国办、食药监总局《通知》要求,还无端夸大曝光违法违规单位黑名单的所谓社会后果,这当真是装糊涂,还是别有他意呢?
  
  笔者以为,国家食药监总局、四川省有关部门应立即调取此案信息,向社会公开涉案品牌。国家和四川省有关部门还应就南充市食药监局拒绝披露问题品牌信息一事开展调查,对该局消极执行《通知》,拒绝履行职责要求作出处理,还应查清此事是否存在官员被涉案品牌企业俘获等问题。
  
  文/郑渝川

辣味时评,一扫就行!欢迎各位亲爱的作者关注红辣椒评论官方微信!同时官方微信平台将不断推荐展示优秀作者!

(辣味时评,一扫就行!欢迎各位亲爱的作者关注红辣椒评论官方微信!同时官方微信平台将不断推荐展示优秀作者!)

来源:红网

作者:郑渝川

编辑:夏熊飞

本文为红辣椒评论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lj.rednet.cn/c/2015/01/13/3574942.htm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红辣椒评论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