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官员、名人在狱中进行发明创造而获得减刑的现象已屡见报端。这些“监狱发明家”如何在狱中进行发明创造,什么样的发明创造可以获得减刑。记者调查发现,服刑人员进行发明创造并申请专利这一领域呈乱象,为服刑人员提供发明专利助其减刑的机构渐趋规模化、专业化,而法律法规在对服刑人员的发明专利进行评估和认定这一领域,尚没有统一的规定。(1月19日《北京青年报》)
在人们为贪官、名人以“监狱发明”的方式回馈社会,拍手称快之际,出现监狱发明产业化、规模化、专业化的新闻,无异于一颗惊雷,让人不寒而栗。官员买发明减刑,意味着投机钻营的心未死。如此回归社会,一旦出现机会,依旧会继续危害社会、坑害群众。更可怕的是,原本高大上的科学发明沦为减刑工具,对司法公信力的损伤是巨大的,不利于下一步的司法改革。
其实仔细分析不难发现,监狱发明产业化,无非是缘于三个原因。一是需求旺盛。在张海减刑案爆发后,“大尺度”的立功减刑、假释受到限制。而“见效慢”的专利减刑,自然而然的就成了某些人的救命稻草。不少落马官员不惜重金购买专利。二是缘于科学研究的窘境。目前我国个人专利的转化率不足5%,为了生存,许多人不得不放弃专利持有权。三是,无处不在的掮客穿针引线,让监狱发明的产业链条,悄然成型。
目前而言,对那些期冀分分钟“自由”的贪官、名人而言,让他们放弃专利收买,无异于对牛弹琴。而提高个人专利的转化率,也远非一朝一夕之功。因此,打破监狱发明产业化,关键是打断减刑需求与科学发明之间的节点。具体而言,无非是净化专利转换市场、拆穿假发明。试想,通过购买方式获得的专利,倘若狱方不仅不予认定,而且对相关人员给出处罚,还有人买专利减刑么?倘若,网络中介因批发专利被严惩,还会这样肆无忌惮的兜售专利么?
可能有关部门会辩解,一件发明谁是原创,很难辨明。其实,这是不作为的投名状。发明并不是过家家,需要大量的前期准备、实践探索和实验。只要监管人员认真履职,是不是“原创”,不难厘清。退一步说,即使服刑人员演的惟妙惟肖,瞒过了监管,可中介在网上肆无忌惮的宣传,也难以销声匿迹。只要肯花心思,不难拆穿发明减刑的画皮。因此,“发明为减刑工具”,其实是在侮辱监管智商。并不是监管的无能,只不过是监管在“装睡”罢了。
文/薛家明
来源:红网
作者:薛家明
编辑:刘艳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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