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广陵中队副指导员倪某和民警周某因涉嫌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犯罪,近日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记者了解到,倪某和周某帮助的人是泰兴市宣堡镇人武部副部长徐某,去年9月,徐某醉酒驾车被查处,涉嫌危险驾驶犯罪,倪某和周某却将“醉驾”变为“酒驾”,原本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徐某仅作为治安案件处理。(2月13日《现代快报》)
醉驾变“酒驾”,首先是拿法律开玩笑。法律在一般人的心里都是至高无上的,是神圣不可触犯,是必须贯彻执行的,这是法律的权威性。酒驾与醉驾处罚差别巨大,酒驾被查需处罚款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暂扣驾驶证6个月,而醉驾则一律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禁驾,更关键的是,危险驾驶罪是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倪某作为交巡警中队的副指导员不可能不清楚两者的区别,他这样做,不仅自己知法犯法,而且是在怂恿和包庇别人犯罪。
醉驾变“酒驾”,也是在拿别人的生命开玩笑。人武部副部长徐某他肯定也是知道酒驾危害的,他在醉酒后还上路,说明他的法律意识不强,而且自控能力很差,是个“马路杀手”。而警察的包庇可能使他变得更加肆无忌惮,发展下去,总有一天会出现大事故,这就等于是故意杀人。既然醉驾入刑,那么故意谋杀也就有可能成了过失杀人,有权、有钱、有关系的人醉驾变“酒驾”后,会从轻发落,那么,无权、无钱的活该成为法律制裁的倒霉鬼吗?
醉驾变“酒驾”,也是在拿制度开玩笑。警察查酒驾是有一套严格的制度的,副指导员能帮助官员造假,是把制度当了儿戏。试想,中队领导能这样做,那么,别的警察也肯定会跟着学,结果一个跟一个,一个学一个,那么查酒驾的制度就成了任人捏的面团,想怎么样就怎么样,人民的生命怎么样得到保障?
无论是酒驾还是醉驾,都是一种公然漠视法律和他人生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对于明知自己的行为会给社会和他人带来危害,却要一意孤行的人,警察还故意放水,偏袒他们,这不仅仅是在和社会开玩笑,还和庄严的法律玩游戏,变相助长了违法犯罪的行为?因此,对那些故意“放水”的人要加重处罚,不能让他们拿法律、制度和民众的生命开玩笑。
文/胡建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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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网
作者:胡建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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