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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建道收费,监管病的不轻

来源:红网 作者:郭双年 编辑:夏熊飞 2015-03-12 00: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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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3月9日,贵州省贵定县,盘江镇瓮城河上原本有一座50年前修建的百米人行铁桥,是沿河两岸上千村民、学生过河最便捷的通道,每天行人众多。2014年7月16日,一场洪水冲毁了铁桥后,盘江镇政府曾安排两个船工划船运送村民过河,因开船时间较短,出行不便,不久便停了下来。一个月后,村民何老五在河底铺起一条近百米长的便道,供村民和游客过河,除了学生和接送学生的家长外,每人收取一元钱的过河费,每天要收取一两百元钱。(3月11日《北京青年报》)
  
  打仗讲究的是人在阵地在,誓于阵地共存亡。这是军人的职责所在。由于可见“职责”二字重千斤。作为盘江镇政府来讲,也应该有自己的职责,那就是尽心竭力地去为当地群众服务。如此,才能体现服务型政府的要求。
  
  现在可好,一座50年前修建的百米人行铁桥被洪水冲毁了,而镇政府只是安排两个船工划船运送村民过河,不久便停了下来。村民何某修便道挣钱,分明是把河道当成了自留地。铁桥虽然塌了,但政府的责任不能随之被洪水冲走。因为河道属于村民的共有“资产”,岂能由何某自己说了算。由此可见,盘江镇政府在土地使用的监管上是失职的。
  
  对此,镇政府可能找出许多理由,比如,不知情,没有资金修建,或者是让人个出资修建收费。但人们要问的是,沿河两岸上千村民的出行问题为什么就不能引起镇政府的高度重视?还有什么问题比村民的出行问题更大?到底是不想为还不能为?为什么一个村民能办成的事而镇政府却无能为力?镇政府的责任去哪儿了?
  
  让我想起了那句老话:当官不为民作主,不如回家卖红薯。盘江镇政府连村民的出行都不过问了,这样的镇政府还有什么作用?如此镇政府官员,还真的不如回家卖红薯。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这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村民修便道收钱,政府应该感到脸红。虽然每人只收取一元钱的过河费,但对沿河两岸上千村民来讲,每天来来往往也是一笔不小的负担。对此决不能止于媒体围观,必须进行追责,如此,才是对沿河两岸村民的最好交待。
  
  文/郭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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