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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忍”的举报胜过“正义”的暴力

来源:红网 作者:吴海霞 编辑:刘艳秋 2015-05-10 00: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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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爸爸开车打手机太危险,我要举报。”前天,@湖北高速交警官博发微博称,他们接到了一名女网友的特殊举报。该女网友举报的不是别人,正是自己的爸爸。此微博发出后,立即激起了千层浪。有网友为这名女儿点赞,觉得她“很勇敢”。(5月9日《武汉晨报》)
  
  就在成都女司机因为不文明驾驶被暴打之际,现实中又上演了女儿对父亲不文明驾驶的“勇敢”举报。前者受到舆论炮轰,后者受到舆论点赞,相比之下,公众对不文明驾驶的治理手段更加倾向于理性、平和的一面,就算是这位女儿违背了“亲亲相忍”的古训,网友也发出了“貌似‘残忍’,实则温暖”的点赞。可见,对于不文明驾驶行为的治理,“残忍”的举报胜过“正义”的暴力。
  
  用“残忍”一词形容这位女儿的行为,其实有点过头。从新闻报道中我们可以看到:这位女儿的初衷是希望交警部门对父亲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给父亲一次教训,避免再出现危险驾驶的行为。而父亲也表示:这是女儿对父亲关爱的一种体现。是的,对于驾驶而言,遵守交通规则就是保护生命,女儿的善意举报正是为了对父亲生命的关爱,这样的举报与其说“残忍”,不如说“温暖”。对于治理不文明驾驶而言,它所生的警醒作用,显然要比“正义”的暴力更加“正义”。
  
  相比之下,清浊自明。尽管暴打成都女司机也曾被少数人视为“正义”,但是面对道德的审判,打人者终究还是“被告”。相比之下,女儿举报父亲不文明驾驶更显道德劝导的力量,也更有“正义感”,特别是当人们的自律意识不足以保证文明驾驶时,外在的监督力量就显得尤为需要,而举报正是监督的一种有效形式。我们看到:父亲被女儿举报后,深刻认识到了自己平时驾车的坏习惯,表示一定改掉不良开车陋习。可见,这样的举报已经转化成一种有效监督,而且让人“刻骨铭心”。
  
  是的,人们不文明驾驶的习惯性“麻木”,迫切需要“刻骨铭心”的监督。在现实中我们时常看到:公交车、出租车为赶时间野蛮超车、变道,路口肆意加塞、远光灯使用不规范、喇叭摁起来没完、开车打电话、不系安全带……对于这些不守规矩又尚未造成事故的坏习惯,我们不能完全奢望于个人自律,更不能采取“以暴制暴”的办法。正如马丁·路德·金所说,“人们无法通过邪恶的手段达到美好的目的。”我们要想达到文明驾驶大众化的美好目的,就应该放下暴力的拳头,举起监督的“拳头”、宣传教育的“拳头”、严格执法的“拳头”。对于驾驶者来说,这样的“拳头”打得越重,约束力越强,“刻骨铭心”的警醒作用越大。
  
  一个成熟、文明的社会,离不开法律和规则来纠错纠偏。对于中国这样一个汽车大国来说,治理不文明驾驶行为,同样需要法律和规则来纠错纠偏。以别车为例,这种违法的驾车行为,我们往往视作不文明行为,很少上升到法的层面进行矫治。虽然《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但是,在现实中几乎没有几个司机因为穿插抢道而受到处罚。缺少严格的执法,纸面的规则便很难得到普遍遵守,因此治理不文明驾驶行为迫切需要法律手段进行纠偏和矫治,要像治理“酒驾”一样严厉,以此加大震慑力度,这样才能让“路怒”者因为敬畏而不敢“怒驾”。
  
  交通文明体现一个国家的文明程度,在这方面一些发达国家似乎比我们更加注重。比如:在英国,交通部门出台了新的法律以制止带有攻击性的驾驶行为;在韩国,频繁变道被视作低素质、无廉耻的驾驶行为;在加拿大,时不时会像检查酒驾一样去查“侵略性驾驶”。可以说,在这些国家,文明与交通是相辅相成的,而中国作为一个快速飞奔的汽车大国,也应该借鉴其经验,在法律层面、执行层面硬起来、严起来,让交通文明与汽车大国一同“飞奔“起来。
  
  文明的背后是规则,而规则的捍卫有时需要付出代价。历史上,包拯怒铡亲侄子,付出了大义灭亲的代价,捍卫了清正为官的规则;如今,“勇敢”女儿举报父亲,也付出了亲情的代价,却捍卫了文明驾驶的规则。由此说来,不管是执法者,还是旁观者,面对不文明驾驶都要像这位女儿一样“勇敢”,即使付出一些代价,也要“勇敢”的执法、“勇敢”的监督,如此,中国的交通文明才能得到“勇敢”的捍卫。
  
  文/吴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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