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警察遭殴事件中的不可承受之重

来源:红网 作者:高亚洲 编辑:刘艳秋 2015-07-10 00:05:35
时刻新闻
—分享—

  “陪朋友去派出所办事,没有想到却遭派出所内的民警群殴!”7月8日早晨,民警陈先生在宝鸡市公安局金台分局长寿派出所办事时,遭到该所十余名民警的群殴,导致陈先生身上多处受伤。目前,市公安局警务督察部门正在介入调查。(7月9日《华商报》)
  
  从整个事情来看,有着颇为复杂的前因,更有着让人看不懂的“后果”,这名便衣警察只不过是陪着朋友去派出所办事,为什么会遭到派出所民警的群殴呢?从新闻中很难看出什么端倪,但是,有几个事实是可以确定的,一是警察打人了,二是便衣警察不敢还手。
  
  有事找警察,这几乎是一个众所周知的常识,这既是对警察职能的厘定,也是对警察形象的界定。但是,从这个事情来看,为何在警察局会发生如此暴力的事件呢?无从知道暴力事件的导火线是什么,但是这确实把这个派出所的凶悍作风展露无遗了,如果连警察都不能保持应有的克制,这还如何让当地民众笃信“有事找警察”呢?由此再来联想此前频见报端的派出所伤亡事件,虽然事后总能看到让人无法淡定的理由,但是,派出所的暴戾之气,恐怕并非空穴来风。
  
  而另一个让人唏嘘的事实是,在遭遇群殴时,同样身为警察的陈先生,之所以不敢还手,居然是因为——“根据多年从警经验,我知道如果自己出手的话,就会变成袭警”,这道出的一个真相是,当遭遇警察的暴力殴打时,如果有所反抗,居然还会冒着“袭警”这样的风险。
  
  在法律条文中,确实有“用暴力手段对正在执行警务的人民警察进行突然人身攻击”的袭警罪名,但是,从内容来看,所谓袭警是指对正在执行警务的警察的人身攻击,在十多警察围殴的现场,哪里算是“执行警务”呢?在属于他们的地盘,一切恐怕只能是他们说了算。当用以保证执法威严的法律条文,成了执法者暴力的工具,甚至是保护伞,不是法律变恶,而是缺乏好的执行规则,让好法变成了恶法。
  
  此外,值得反思的是,与袭警对应的,应该是有对警察执法的具体规范,为什么这些围殴的警察,却完全没有对这些制度规范之心呢?关键原因还是在于,在不对等的权力与权利关系中,飞扬跋扈的权力完全有可能上下其手,而孱弱的权利却只能忍气吞声,避免莫须有的“罪加一等”。不妨再去试想一下,如果陈先生穿上了警服进了这个派出所,还会发生这些暴戾吗?
  
  这些发生在派出所的不堪,正是现代法治文明中的不可承受之重,群殴事件的发生缘由,自然需要当地警务督察部门去调查,但是,从此事中所透射出来的潜规则,更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如此恶劣的警察作风,法治何在?纪律又何在?没有对法治和纪律的敬畏,哪来的温和与淡定呢?
  
  文/高亚洲

辣味时评,一扫就行!欢迎各位亲爱的作者关注红辣椒评论官方微信!同时官方微信平台将不断推荐展示优秀作者!

(辣味时评,一扫就行!欢迎各位亲爱的作者关注红辣椒评论官方微信!同时官方微信平台将不断推荐展示优秀作者!)

来源:红网

作者:高亚洲

编辑:刘艳秋

本文为红辣椒评论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lj.rednet.cn/c/2015/07/10/3733930.htm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红辣椒评论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