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下午5时,在渝湘高速黔江西收费站,执法人员挡获一辆有55次高速路违章的路虎车,其中54次是超速。驾驶员被处以共计14800元罚款,记404分。据了解,该车是此次重庆高速公路“清零”行动中,迄今现场查获的交通历史违法未处理数量最多的车辆。(7月10日《重庆晚报》)
54次超速、记404分,对普通驾驶员来说绝对是个“可观”的数字。现场检查甚至还出现了喜剧化的一面,执法人员立即利用手持终端查询系统,输入车牌号查询,发现由于该车待处理的历史违法太多,手机页面都无法显示。此情此景,恐怕交警也“叹为观止”,这般疯狂违章,驾驶员到底是有恃无恐还是“破罐破摔”?
按照修订后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简单换算,404分的记分要30余个周期,从这点来看,驾驶员是个实打实的“欠分老赖”。《规定》针对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对不同违法行为扣取不同的分值,对于累积记分则以12分为红线,逾越者将被扣留机动车驾驶证。但对于逾越的程度大小、累积的记分多少,顶格标准也仅仅是“达到24分以上”,那么,一个可代盘旋的余地是:记404分与记24分,除却罚款成本后能有多大惩处上的差距?如此倒不难推敲出不缺钱的驾驶员心态,记分超过24分,事已到此,破罐破摔,多记几笔又何妨?
对于这样天量记分的存在,倘若不是交警的及时拦截,驾驶员依旧驾车在高速公路上一路飞驰。仅仅就404分过分超越规定累积记分来说,驾驶员需要做的也只是重新学习法规、参加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用一次重考换404分的天量记分,值或不值驾驶员心知肚明,更遑论那些已经被记了24分的开车族。如此看来,对于“恶意”违规记分的驾驶员,法律或规定理应有更加严厉的惩处措施,在这一点上,有必要让超速“老赖”吃一堑长一智。
当然,对于两年超速54次的违规行为,在清理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更不能简单“清零”,两个层面的问题可以说明:一方面,公安部《机动车登记规定》规定,在申请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而这台被记分罚款笼罩的路虎,最早的违法记录是2013年7月,是未参加年检还是以别样的手段通过年检,这需要交警擦亮眼睛查明真相,让侥幸者吃到违规的恶果。
另外一方面,驾驶员梁某面对巨额罚款和记分处理,十分懊悔,表示愿意接受处罚。如若不是交警抓个现行,怕是没有这样的口是心非的深切表态。堂堂房地产老板,罚款或不值一提,珍惜是那本小小的驾驶证件。因而对于积案车辆驾驶员,罚金、教育许不能完全奏效,根治还当拿出法律武器,给驾驶员来个釜底抽薪,吊销驾照、引入刑责等重罚或是一个值得借鉴的蹊径。
文/高创
来源:红网
作者:高创
编辑:刘艳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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