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委第六巡视组对杭州市的巡视反馈意见指出,杭州市土地出让、工程建设、征地拆迁、房地产开发等领域腐败案件多发,一些公职人员在征地拆迁中以权谋私。(7月15日浙江在线)
官员插手土地工程,对于公众来说,已是司空见惯的官场现象,也是官场最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许多手握重权的官员正是分不清“五阴六阳”,在利益驱使下违反党纪国法、暗箱操作、以权谋私,一步步走上“不归路”。据杭州市纪检监察机关统计,今年上半年工程建设领域91人受处分,放之全省,放之全国,这个人数又会是了多少呢?
为何官员频频插手土地出让、工程建设、征地拆迁、房地产开发等领域的现象屡禁不止?首先是一些官员有权就任性,管不住手脚、守不住底线、克制不了欲望,把插手土地工程当作显摆权威的机会。其次是利益的诱惑。众所周知,近年来,随着城市化扩张、中小城镇兴起,土地征用、开发、地产建设等方兴未艾,成为不少地方经济发展的主要支撑,一些地方更是把土地财税作为本地财政的最主要的来源。为了获得更多的财税,一些地方不得不继续依赖土地开发,陷入恶性循环,甚至再现重复建设、拆了又建、建了又拆。最后则是监管制度的缺失,权力任性在于栓住权力的制度乏力,特别是近年来土地工程的大规模建设、开发,导致一些地方监督跟不上、不健全、执行不力,让一些不法商人和腐败官员钻了空子。
禁止官员插手工程关键是要看住权力。土地工程领域腐败最大的祸因就是权力“脱缰”、制度篱笆扎得不牢。看住权力就等于看住了官员可以随时伸向土地工程建设的“黑手”,让腐败官员“不能为”、“不敢为”。制度防腐既是为了营造健康的政治生态,又是对干部最好的保护。在这方面,杭州的举措无疑值得各地借鉴,杭州出台规定,明确界定干部插手干预方式,在四个方面禁止33项具体行为,适用多层级干部。为监督预防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列出了“负面清单”,使相关监督预防更能有的放矢。监督制度的健全、完善,关键还要落实在严执行,针对对象的广覆盖,确保监管无遗留、无禁区、无死角。
文/伍文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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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网
作者:伍文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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