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见南京彭宇案,老人自摔诬陷帮忙学生。7月23日,在四川省彭州市又上演一次“南京彭宇案”。一老人在骑自行车的时候由于路面过滑摔倒,一骑自行车的学生正好路过并询问老人的情况,谁知老人竟诬陷是学生撞到自己。事发后,警方通过“天网”监控系统调阅资料,最终确认是老人自己摔倒,为学生证明了清白。(7月24日人民网)
老人自摔却诬陷学生,非常不妥。当前,扶老问题一直是困扰国人的难题,“扶老恐惧症”如幽灵般跳将出来成为一个“魔咒”干扰公众,就连有部门也公布《老年人跌倒干预技术指南》,这不得不让人深思——原本很简单的“见到老人就帮扶”的话题,怎么就成了问题?
无独有偶,据《福州晚报》报道,一民警遇见老人摔倒在地,上前询问伤情,没想到老人咬定是避让警车才摔伤。幸好监控视频拍下事发经过。事发后,老人被“放行”。
对讹人老人该不该放行?让他们担责是不是很难?这和尊老是不是相悖?笔者认为,让讹人老人担责并不忤逆尊老。首先,讹人的老人被放行大多基于老人的年纪,而尊老又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如果见到老人被欺负,大多路人第一反应都是帮老人打抱不平,而实际上在一些特殊境遇下,讹人的老人正是依靠“尊老文化”才实施讹诈的,有的还能成功。而结果是,一些老人无视道德的讹人行为让扶老问题更成为问题。讹人的被扶老人以及要求索赔的老人家属越多,传递出来的负能量就越多,社会风气就越容易被搅浑,从而出现经济学上的“劣币驱逐良币”效果,导致不少人在风险收益分析的抉择中停下援手。这种“恶”,远远超过“不扶”本身。
其次,不随随便便放行讹人老人,让他们担责,正是保护社会正能量。从法律层面解决讹人老人的问题,尽量减少他们的“逆榜样效应”,而不是无底线纵容或进行道德松绑,目的是保护更多人的社会权益。换言之,如果仅仅对讹人老人进行口头教育,而不进行法律追究,那么结果很容易导致每个人都成为此类社会问题的受害者。
西谚云:让凯撒的归凯撒,让上帝的归上帝。真正的尊老,是建立在有底线、讲道理和符合法律规定的基础之上。自摔却讹人的老人,显然并不在这样的“尊”之列。尊重他们的最好方式,就是让他们担责,而不仅是进行说教,以尊老名义放行。尤其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不冤枉一个好人,也不放过一个“坏人”,不进行道德绑架,也不盲目“尊老”,应该成为公众共同坚守的法律底线。
文/姜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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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网
作者:姜春康
编辑:刘艳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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