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共停车位上设置障碍,阻拦他人停车,只许自己和顾客停放车辆,对这种霸道的行为该有人管一管了。”位于南宁澳华花园小区内占停车位的沿街铺面,屡屡被居民投诉。8月1日上午,南宁市交警部门为此开展了一次大整顿。当天,共对16家私占停车位的业主进行了警告,并责令其移除了停车位上的杂物。(8月2日《南国早报》)
街面上的停车位属于公共领域,不是谁家的“自留地”,想怎么着就怎么着,其使用必须遵循“先来后到”的公共秩序。南宁澳华花园小区的一些沿街铺面的店主,在自己没有停车的时候,依然用杂物霸占街面停车位,这不仅是缺乏公共意识与公共道德的表现,更是一种违法行为。
其实,店主霸占街面停车位的现象,不只南宁澳华花园小区有,全国很多其他地方同样也有,呈普遍现象。现在的车子越来越多,车位往往“供不应求”,“一位难求”,由此,不少店主就想通过霸占街面停车位的方式来方便自己的经商,损害公众的利益以满足个人的私利,把公共车位据为己有。然而殊不知,店主这样的行为,加剧了本就很紧张的街面停车位,很可能迫使一些车主不得不把车停在非停车区违章停车,增加了交通安全隐患。
南宁市交警部门,根据居民的投诉,对澳华花园小区店主霸占停车位的现象来了一次大整顿,这无疑值得点赞。但是,对于这种和经商利益捆绑起来的霸占行为,光劝导警告恐怕很难凑效,这并非笔者的臆断,笔者所住的地方,交警也对店主霸占街面停车位的现象进行过检查劝导警告,但检查过后,等“风”过后,一些店主为了个人利益,依然还是继续霸占。
事实上,一个良好的公共秩序,从来都需要道德和制度的双重保障。对于“还位于民”这个问题,在一些顽固的店主身上,如果道德起不了大作用,那么制度的严厉惩罚就显得尤为重要。所以,要有效“还位于民”,就必须加大执法的力度与惩罚的力度。同时,有关部门还要经常进行检查执法,不能等屡屡被居民投诉举报才来一次大整顿。若严厉的执法检查成常态,店主就不敢抱着等“风”过后的心态。
文/叶建明
来源:红网
作者:叶建明
编辑:刘艳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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