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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推进带薪休假,需同步为企业减负

来源:红网 作者:郑渝川 编辑:刘艳秋 2015-08-09 00:0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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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劳动法》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并出台了《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此前据媒体报道,人社部调查显示,目前带薪休假的落实率仅有50%。为此,今年以来,我国政府高层多次强调落实带薪休假。
  
  中国新闻网8月8日报道,在一些地方,带薪休假已经开始趋于“强制性”,拟将休假情况与单位、个人的考核、评优等挂钩,这是制度善意还是矫枉过正,引发讨论。对此专家分析称,此举体现了政府落实法治的决心,但在全国“一刀切”强制落实带薪休假并不现实,仍要依照相关法律来保障劳动者休假权利。
  
  带薪休假落实率不高,确实应当加以推进,以更好的保障职工休息权和休假权。尽管很多人对此并无异议,但对于当下加紧推进甚至用带有强制性色彩的举措,落实带薪休假持保留态度。
  
  一方面原因是,带薪休假作为劳动者权利,在过去以来落实情况并不理想,且主要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劳动法规执行较为到位的特大城市、大城市其他用工单位执行,各级劳动监察部门、工会组织对此没有认真对待;当下正值经济转型调整,保增长压力突出,有关部门加紧推进带薪休假,目的在于刺激消费、促进旅游业和服务业发展。也就是说,带薪休假作为权利未能得到充分尊重,而成为商机,则更快驱动了公共部门行动。特别是在此问题的公共讨论中,旅游主管部门官员、旅游研究学者频频抛头露面,竭力强调带薪休假带动旅游产业升级发展、拉动中国经济增长,较少提及权利保障问题,难免让人反感。
  
  另一方面,经济转型调整的压力很大,不但各级各地政府心急,而且各类企业(用人单位)更是直接面临着生存发展难题。很多企业过去既没有内在动力,也没有外在的监管执法压力去落实带薪休假,已经习惯了不赋予员工带薪休假、每周六个工作日、春节放假期间只发基本工资等用工、运营方式。如果相关地方的强制性政令落实到位,要求短期内用人单位彻底纠正不规范做法,确实可能让不在少数的企业难以适应,加剧生产经营困难。
  
  笔者以为,包括带薪休假在内,休息、休假是劳动者的法定权利,既然过去没有很好落实,尽早加以推进,当然必要。至于落实这项权利的出发点、推动落实的动力,是主要为了拉动经济增长还是只出于权利保障,并不值得过度纠结。近代以来,无论是我国,还是美日欧工业国家,多项保障性公共政策的出台,都带有其他方面的政治用意、利益考量,但最终人们衡量政策利弊,仍主要是从政策本身效果出发。
  
  尽管如此,从部委层面到各级地方,仍需对法定的带薪休假权长期未获有效落实,以及“不得强制劳动”、“不得强制延长劳动时间”、“不得克扣工资”、“不得不为劳动者上保险”等更基本的劳动者权利落实不到位,开展深刻反省。这些权利未获较好落实,最直观的原因是很多官员错误的将劳动者权利与企业、经济发展截然对立,继而消极对待《劳动法》等法律法规,也因此使得大量企业和劳动者习惯了权利不到位的用工方式,埋下了历史欠账,给而今的推进权利落实带来困难。
  
  如前述,当前经济转型、增长的压力很大,企业的困难相当突出。许多地方加快推进带薪休假落实,规范企业用工管理,也应当切实考虑企业的困难和需要,尽可能挖掘政府收费、审批管制等方面可以发掘的潜力,切实为企业减负,并为企业“触电(电子商务)”、职工培训提供帮助,让政府规范行为对企业产生的影响降到最低。
  
  文/郑渝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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