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6点半,在焦桐高速泌阳县春水镇段,一辆大货车发生倾翻,20吨苹果散落在地,很快当地村民一拨一拨地赶到现场,然而这些村民却不是帮忙救援的,而是来哄抢苹果的……今天下午两点半记者赶到现场时,仍有数十名村民在哄抢苹果。很多人已经在这里抢了近6个小时,面对记者拍摄,他们视而不见。车主小辛不停地劝阻,但是无济于事。(8月24日大河网)
据报道来看,所涉哄抢无非又是一例“侧翻后遗症”,一车苹果翻倒在地,附近村民一拥而上,光天化日损尽了道德与良心,一方面是货车司机制止而无效的难过,另一方面则是村民越“白捡”越猖獗,网友看罢怒气难消,却为难治频发的哄抢而无奈。曾几何时,此类问题一一曝出,在全国不少地区均有发生,货车司机发生交通事故已是焦急难耐,再遇上一群“趁火打劫”的村民哄抢货品,其损失更甚,而且,由于发生此类事件涉及人数较多,在劝阻之时成了“人多势众不可欺”,只能生吞无奈,求助无门。
对于哄抢之举,法律并非没有严规,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就规定,哄抢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刑法》第268条也规定,聚众哄抢公私财物的,对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然而,立法框于纸面,执法却须深究一番,在现实情形中,因“法不责众”的普遍存在,一些人“凑团”即“无忧”的思想较重,一人拿上一些,认为总不至于因几个水果被抓去关上一关,公安机关、交警部门等在处理案件过程中,因均分过后案值过小,且取证、调查等环节困难与成本并重,因而公众所见问题,却难见实策,不少事件就此被不了了之地掩息。
村民的道德素养是直接问题,执法有效与否却是核心问题。一直以来,公众不断谴责类似哄抢行为,矛头直指涉事者思想拙劣,甚至因此引发了小范围的“地域攻击”。因而,部分人提出要走“思想教育路线”,要对村民进行劝导纠正,感而化之,用好柔性对策。诚然,凡事依序,劝诫疏导理应在先,但若是“非常问题”不用“非常办法”,着实难觅成效。我们眼看着类似案件一起一起发生,事后影响却成了一种放纵和“感染”,不少人自觉站进了“队伍”,人多势众、法不责众,你奈我何?唯严惩可立竿见影,重新开个好头。
在河南的这起哄抢案件处理上,细看之下确实有所不同,当地警方已经控制了3名哄抢者,并正在对其他参与哄抢的村民进行调查,这一迅速处理在以往可不常见。毋庸置疑,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劝诫疏导是宽忍良方,但若不予执行或执行不严,立法要来何用?不要说一袋价值十来块的水果,就是一粒米粟、一毛硬币,在哄抢事实成立之下,也须依法追偿、依法严惩,一人犯则治一人,多人犯则治多人,依法治国就须在这些细节上定立应有的主旋律。
俗话说“勿以恶小而为之”,对待哄抢案件,同样应拿出些“勿以恶小而不惩”的精神来,将执法体系做深做细,考虑到实际情况,在“大法”基础上延伸出“细则”,多一些执行力度和追究深度,不能因“难为”而“不为”。哄抢财物,不但侧翻了司机的辛苦付出,更侧翻了社会道德及法律尊严,只盼有一日,闻讯赶来的村民“哄抢”一番是为捡拾归还,为货车司机挽回损失,切莫再让如此拙劣的“强盗”行径蔓延下去,到时折损的,还是泱泱大国的正道人心。
文/余祖欣
来源:红网
作者:余祖欣
编辑:夏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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