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广州市公园条例》正式实施,明确规定公园歌舞噪音超过限值,将会面临最高1000元的处罚。然而,《条例》实施半个月以来,全市公园未见一例处罚。据称,广州市各大公园无法把握《条例》所称的公园分区噪音限值,尚在等待广州环保部门出台标准。而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表示,已安排公园按照原有旧的环保标准进行测噪工作。有工作人员称,“大妈不好惹,上面没有指引,我们也不知怎样开口。真的开罚大妈,大妈就会包围你理论,那情形……一旦真的开罚大妈,恐怕只会惹来‘一身蚁’。”(10月15日《广州日报》)
《广州市公园条例》实施半个月,公园内噪音超标普遍存在,却没有处罚,原因概括起来就两点:一是“罚不了”,二是“不敢罚”。
按照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及各大公园管理方的说法,“罚不了”是因为《条例》的配套没做足,公园分区噪音限值未确定,所以不好判定。真是这样吗?
此前媒体在报道《广州市公园条例》出台时,就介绍了《条例》的亮点就在于设置了公园功能分区制度。如果说因为环保部门未能及时配套确定公园分区噪音限值,但《条例》写的很清楚,13-15时、22时-次日8时不能使用乐器、音响器材,也不能开展歌唱等活动,还禁止在距离医院、学校等噪声敏感建筑物五十米以内的区域开展上述会产生较大音量的活动。公园管理方完全可以根据这些细化规定,对公园内的广场舞、合唱团等活动进行区域、时段干预。
而在具体的公园分区噪音限值出台之前,公园管理方可以根据现有的《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划定60分贝的最大噪声红线,公园内任何区域的任何时段,只要广场舞、合唱团参与人员产生的噪声越过这一红线,就启动干预,先是警告,拒不改正后就可以开出罚单。
因此,可以认为,主管部门和公园管理方因为公园分区噪音限值未确定,对公园噪声“罚不了”的解释是不能令人信服的。
再来看“不敢罚”。这恐怕才是《条例》实施至今没有开出过罚单的最主要,甚至唯一原因。对于公园管理方来说,“大妈不好惹”是真实面临的棘手问题,开出罚单的工作人员很可能在现场就陷入一群大妈、大爷的“围攻”,旁边不明真相的围观者甚至可能为大妈大爷帮腔。
困难归困难,但如果因为“不好惹”,就干脆“不惹”,未来即便等到环保部门给出了公园分区噪音限值,《条例》也会依旧陷入执行困境。难道,主管部门和公园管理方要这样一直“躲”下去吗?那颁布出台《条例》的意义又何在呢?
广州的各大公园已经配备了多台噪音监测仪,由保安人员在园内流动式不间断监测。如果能够将噪音监测仪显示的监测数据,通过更大屏幕实时显示,让广场舞和合唱团参与人员及公园其他游客看到,这就将发挥部分的震慑作用。若是参与人员“围攻”工作人员,围观者对于事情过程会清清楚楚,不至于产生普遍的误解,“围攻”的持续性也就进行不下去。再将噪音监测及开出处罚的全过程,都纳入视频记录,不仅处罚有理有据,被罚者也会意识到视频记录内容一经曝光,会带来多方面的不良影响,必然会使其行为收敛。
主管部门和公园管理方还可考虑将违反《条例》,且拒不执行处罚、改变扰民行为的个例,抄送给相关的基层街道办、社区单位。多数广场舞、合唱团活动,都离不开基层街道办、社区的人员和经费支持,后者当然有理由中止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支持,有责任敦促这类活动的组织者和参与者依照法律法规、市民公约开展活动。
文/郑渝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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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网
作者:郑渝川
编辑:刘艳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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