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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不宜再拿“天价虾”做“文章”

来源:红网 作者:知风 编辑:刘艳秋 2015-10-16 00: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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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山东旅游部门通过电话,向青岛大虾事件中2名涉事游客表示道歉。同时也感谢其对山东旅游的关心关切。2名游客在投诉“大虾”事件过程中,表现出了很强的维权意识,同时又很理性,始终依法维权,表现出了很强的法制理念和较高的综合素质。因此,山东旅游部门表达了邀请其担任山东旅游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的意愿。希望他们继续关注山东旅游,为山东旅游献计献策,提出宝贵意见。(10月15日齐鲁网)
  
  当“天价虾”在网络上被炒的沸沸扬扬时,笔者始终没有找到合适的评论切入点。尽管拿“天价虾”作为对黄金周宰客现象的抨击点是再好不过的,但因此带来的压力,必然由山东来背负了。基于这一点上的失之偏颇,笔者也没有“落井下石”,相反,还暗自为当地的危机公关滞后扼腕叹息。近日,人们对桂林导游说的“黄金周哪个不抢钱?”觉得是一句实话,那么,为何山东的“天价虾”成了舆论质疑的焦点?关键还是当地相关部门的“动作太慢”。
  
  那么,通过这一事件,当地在对此的善后上会不会变得聪明一点?很可惜,从近日山东旅游部门的一个“点子”来看,却更像是一个馊主意。山东旅游部门拟邀“天价虾”涉事游客担任服务监督员,这个主意实在热情的有点“灼伤”公众的眼球。若说“解铃还须系铃人”,但“天价虾”的涉事游客不是青岛旅游的“系铃人”,从某种意义上说,他们是与此结了怨的。
  
  虽然,山东旅游部门借这两位游客之口,说出了“相信不会因为一只虾而毁掉青岛的旅游形象,毕竟青岛的底子在那儿;在山东的整体印象、感觉还是很好的,不能因为这件事影响山东旅游。”但是,对这种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在公众眼里,可能会当成蹩脚的广告词。因为,这两位涉事游客,只是善于维护自身利益的人,在公众眼里不具有任何代表意义。或许,如此急于“逆转”,反而使当地所做的实实在在的努力,让人产生虚假的猜疑。
  
  这些还是次要的,问题在于,这个有点让人诧异的主意,再次把“天价虾”端上桌面,让人们在议论这个主意诚信度的同时,又重温一次已经趋于平静的“天价虾”事件。而在这种看似充满了诚意的愿望中,以人之常情视之,还是隐含了咄咄逼人的强势,就如街头卖膏药的“好汉”,把胸脯拍得绯红的吓人气势。试想,在正常情况下,一个曾给青岛旅游带来了很大麻烦的人,还愿不愿意去当地抛头露面,充当旅游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
  
  其实,“不会因为一只虾而毁掉青岛的旅游形象”,不仅是笔者一开始就坚信的,而且舆论也在作出这种理性的反应。尤其当桂林导游公开声称:“我跟你实话实说,黄金周哪个不抢钱?”已经引发公众对当前旅游业普遍存在的问题的探讨,也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重视。这实际上是在给“天价虾”解围。如果山东旅游部门因势利导,对当地的旅游环境做一次整治和梳理,而不是重新在“天价虾”上做“文章”,就会让人发现“毕竟青岛的底子在那儿”。
  
  撇开如何整顿当前旅游市场这个主题,就危机公关而言,山东旅游部门拟邀“天价虾”涉事游客担任服务监督员这个主意,暴露出一种公关危机。这不?此举让不想参与“天价虾”评论的我,也按耐不住想提醒当地旅游部门的焦虑。而这一番议论,又怎能避开“天价虾”呢?
  
  文/知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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